信贷行业市场分析:什么是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2:29:31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谢谢你的解答,可是我还是有些疑问,
1 计算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的时候,工作时间长度还未达到一年的情况,而且工资随时间变化的情况,那么它是如何计算的?
2 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账户的区别是什么?
3按照你的说法,就与:"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有点不一致,是不是各地的实施方法不同呢?
4 如果企业没有按照以上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那么个人可以采取那些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常常也被叫企业年金,但是其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仅包括企业年金,还包括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

你提到的规定,前面都符合国家政策,但是最后一句有问题“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如个人帐户。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
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其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