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中文路径:怎样才算是驰名商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16:05:25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是作动词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的,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不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有相应的法规和规定。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是作动词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的,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不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有相应的法规和规定。

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都有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作为这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保护驰名商标是我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上的驰名商标逐渐增多。由于驰名商标已经得到相关公众的肯定和认可,其使用能够给使用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驰名商标受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侵犯的情况也远较普通商标为多,还出现了抢注他人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所以,为维护我国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也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限于注册的驰名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受保护。目前,我国除了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相关内容以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制定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干吗都写那么长??
驰名商标:只要申请后获得国家颁发的驰名商标证书的商标就是驰名商标,也是一种国家认证体制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是作动词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的,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不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有相应的法规和规定。
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都有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作为这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保护驰名商标是我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上的驰名商标逐渐增多。由于驰名商标已经得到相关公众的肯定和认可,其使用能够给使用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驰名商标受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侵犯的情况也远较普通商标为多,还出现了抢注他人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所以,为维护我国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也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限于注册的驰名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受保护。目前,我国除了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相关内容以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制定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不会让人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商标。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是作动词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的,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不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内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有相应的法规和规定。
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都有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作为这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保护驰名商标是我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上的驰名商标逐渐增多。由于驰名商标已经得到相关公众的肯定和认可,其使用能够给使用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驰名商标受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侵犯的情况也远较普通商标为多,还出现了抢注他人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所以,为维护我国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也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限于注册的驰名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受保护。目前,我国除了在《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相关内容以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制定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能给我以信任,不会让人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