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观全局的优点:公司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2:40:19

!【图书角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员工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四、借出的图书两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还未看完,应办好续借手续。

五、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该领导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六、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责任领导处理。

七、女员工休产假和员工辞职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八、 图书角不向其他公司和个人以及团体组织开放。

九、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

具体规定:

1、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2、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后果自负。

3、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该责任人领导处处理。

图书馆规章制度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为了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将做出如下有关规定(摘要)。
一、读者须持本人借书证到图书馆借阅图书。每证附条形码借书卡一张(开架书库及阅览室使用可借6册)。文学类图书借期为十天;其他各类开架图书借期借期为一个月。
二、借书证应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代借,由于丢失(即使已经申请补发)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生毕业或离校时,需将借书证,卡全部交回图书馆。
三、读者借书时应认真检查该书是否有划线,撕页,书名与内容不符等问题,若发现问题交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借,阅。否则,还书时再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四、读者丢失图书须按规定赔偿。
1.读者所借图书应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以一个月内赔偿与原书完全相同(包括书名,著者,出版社等)的新书为原则,同时缴纳5元加工费。无法购得新书,须按规定赔偿。
2.中文图书按下列规定赔偿:
(1)登陆号为40万册以前的图书一律按原价的10-20倍赔偿。
(2)登陆号为41-50万册的图书按原价的8-10被赔偿。
(3)登陆号为51-60万册的图书一律按原价的6-10倍赔偿。
(4)登陆号为61-65万册的图书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登陆号为65-70万册的图书一律按原价的4-10倍赔偿。
(6)登陆号为70万册以后的图书一律按原价的3-10倍赔偿。
3.外文图书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4.遗失成套图书中的一本,原则上按全套书价格加倍赔偿。
5.读者赔偿后,如在近期内找回原书,可持赔偿收据来馆办理退款(依发票为上交财务为限),无赔偿收据者不予退款。
五、广大同学应积极维护图书馆的学习环境,爱护书,刊,资料及设备,严格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