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co电话 telnet配置:定金责任能否退还??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2:45:37
我在一大形商场内看好一个地方。在没有签立主合同的时候交了500元定金。现在因为我在外地出差没有时间回去签主合同(因为今天是签合同的最后一天),也就是说现在签不了主合同了。我想要回我的定金。不知能不能要回来?我看了一些资料。说定金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没有签定主合同那么这定金有效吗。能否反还?希望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帮帮我。谢谢!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给付的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兼有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但是,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定金的给付与收受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性质。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定约(立约)定金,以定金交付为订立主合同之担保,若其后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应承受定金罚则,此种定金在商品房买卖中最常见,也就是说,你的定金要不回来了,因为你违约在先,你有过错。
  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定金的性质和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收受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具有了惩罚性赔偿的性质;

  (4)、当合同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应该可以要回来
不过你交定金的时候要是写明是定金的话就不行了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合同款项。交付定金后,若交付方未履行合同,则另一方有权将其没收。
但其成立前提是主合同有效,既然主合同并未签订,是不能将定金没收的

楼主的500元是什么?你的500元不属于定金~!
如果是定金的话,成立条件:
1、定金担保的主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也就是说必须在主合同成立的前提下,你交付500元属于定金。(但你的主合同还没有成立~!)
2、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
把钱给到别人手中。
3、定金的数额须在法定的数额以内
你这500元有没有超过法定的数额~!?
《担保法》91条:“定金的数额有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虽然,你交付了500元,这种定金担保不成立。当事人收受的定金属于不当得利,你作为交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可以要回来,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只有合同成立的情况下才适用定金法则,即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你和对方还没有签订主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支持4楼!~楼主违约了,不多说了。合同法原则意思自治!!!大家不要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