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岛之恋讲的是什么:我是否应该签这个协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2:52:27
我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要到明年才到期,可今年十二月份公司要老求重签协议,并且协议年限为五年,协议对于工资、福利、保险等问题也都很模糊,如果签到,势必对自己不利:如果不簦,肯定是下岗走人,请问各位有识之士,我是否应该签这份协议?这份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
难啊,倒不是说走了怕找不到工作,只是在这里已经五年了,多少是有点感情的,再说我先生也是在这家公司,只不过是不同部门。

如果是我,我会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向老板提出我认为合理的条款,对于不被采纳的,再进行近一步商榷。合同一旦签定便具有了法律效力。但是,合同的签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共同协商、合理、公证、公平、诚信为本的基础上,并不是单凭合同某一方的意愿就能定下合同条款的,如果合同条款有显失公平之处,那便是无效合同,合同中的各条款也就随之失去效力。如果雇用双方真的出现劳动纠纷,可以就此投诉到劳动保障部门,以寻求法律的保护。

你签了肯定就有法律效力,但是合同中与法律抵触的条款肯定是无效的,你如果想签就签,劳动合同不是你说了算,想保住工作也只好吃点亏了,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只能撕破脸上劳动仲裁和法院,那你肯定要走人,你自己想一下。

不合理,且不符合劳动保障法;因此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办法,现在工作难找,中国人口又多。我劝你还是忍了吧,千万别跟用人单位去叫那个劲,不然人家不用咱们,咱们拿什么养家糊口啊!!打工的在用人单位面前永远是弱者,无奈啊~~~~~~~~~~~~~泪~~~~~~

看对方的态度好坏,再决定.

不用想,签了

到时候实在不行再走也可以啊.

想想看,与其失了好工作,不如签了后再看情况.

财务工作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