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瓶废物利用做花盆:这样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合法?应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20:29:51
县的计划生育检查,县上有文件:干部包户制,分配一定的户数~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里~让分配的人家结扎等等,从而达标,如若不达标者将~以工作不落实为由~做出如下处罚:每月只发300RMB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半年~四个月~两个月~
这样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合法?只是因为没有达到县里的计划分配就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本来可以两年提一次工资的,也不可以提了~
那里可以投诉~来撤销这样的行政处罚~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镇上的计划生育指标落实任务没有完成,可以和工资挂钩吗?监察机关是指哪些机关?不是公务员

你是公务员吗?
扣工资是处罚,但是不属于行政处罚
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处理决定
你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可以申诉
国家公务员应在接到国家行政机关人事部门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原机关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若不服,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申诉
申诉受理机关:原处理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或监察机关.

首先你要拿到你说的“县里文件”,因为这个文件是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你可以向县的上级申请复议。真如你说的那样,市里一下子就给他否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