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间盘突出冶疗:诽谤罪怎么惩罚?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01:15:34

诽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诽谤罪的认定
认定诽谤罪主要是要划清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 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的,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客观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虚假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