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趣事作文600字:谁知道康德的“物自体”的定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18:43:00
谁知道康德的“物自体”的定义?

在康德哲学中“物自体”概念是作为其批判哲学基石而存在的,是康德哲学智慧的结晶。它不仅是理论理性的知识论概念,更是实践理性的本体性概念,二者之间构成了内在张力,贯穿于康德哲学的整个体系之中。康德哲学是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结合,是理性与非理性(或超理性)的矛盾统一,正是这种张力,推动着康德哲学体系的运转,而“物自体”概念正是康德哲学整个系统赖以运转的轴心。
在康德之前,传统的认识论认为,我们的认识或知识必须符合于对象,但是康德颠覆了这一看法,他认为物自体是不可知的,我们所能知道的就只有它向我们显现出来的现象,也就是我们感觉经验的知识。
康德关于现象和本体(也就是物自体)的划分和其二元的存在,是其整个批判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现象界是包括人的自然存在在内的自然界,它是感性的存在,是可认识的对象,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受严格的自然因果律支配,每个事物在因果系列中都以他物为原因、为条件,因而成为有限的事物。康德认为在现象界背后应设想有一作为它的基础的本体,它是理性所追求的理念,是人的理性只可思之而不可知之的的对象。因为,在现象界中受因果必然性支配的事物,总要以他物为条件、为原因,但自然不能仅停留在无尽的因果链条中,它必有一个最终的逻辑根据和本体,本体作为终极因,不以它物为原因和条件。

物自体,简单来说就是:对主体(人类)而言,事物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事物对我们的“表现”,另一方面是在主体认识之外(也就是不可认识的)的“物自体”。我们只能认识事物对我们的表现而不可能认识物自体。或者不恰当的套用一下罗素的比喻:我们永远戴着有色眼镜,只能看到经过眼镜过滤的东西,至于“物体自身”(物自体)是怎样的,就没办法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