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的视频制作软件:我工伤后企业让我自己负担工伤保险以外的费用合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6:19:19
我工伤导致脾破裂医药费2万余元可是工伤保险只给我报了1万5 其余部分企业让我自己承担 合法吗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工伤职工负担超标准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分担不同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分担的项目,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属于超标准费用,应当由工伤职工个人分担。但应当由用人单位分担的项目,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工伤职工分担。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只要不是扩大治疗的范畴,单位应当承担.你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所以你要看下你使用的药品、住院等是否属于这些规定以内的范围。
此外,还需要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包括: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以及获得相关赔偿.
你可以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zf/200405/20040505212509.htm
以及当地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可以参考《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只要不是扩大治疗的范畴,单位应当承担.你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所以你要看下你使用的药品、住院等是否属于这些规定以内的范围。
此外,还需要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包括: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以及获得相关赔偿.

要考虑辅助器具问题,不单单是职工本人.
企业上了保险,更要明白保险的规则.
这样一来,解决了职工的问题,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压力.
去劳动鉴定委员会做辅助器具鉴定吧.

不晓得~!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啊

看了大家的回答我真是受益匪浅啊,谢谢哦大妹子!

个人意见。因工受伤应由公司或单位负责,如果是因为自己过失或其它造成应由个人承担,我觉得公司或单位应该在它的工伤范围内承担你所有医疗费用或根据法律决定,不咱们自己说合不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