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顾问英语要好吗:恳请各位赐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7 19:54:23
我心里有一件很不愉快的事请教诸位:
A,父母双逝,妹妹40岁了,没有结婚,法律规定姐姐有继承妹妹遗产的法定权利;
B,妹妹生活困难,姐姐生活富裕,因为姐姐很吝啬,却不愿帮困,妹妹也没有办法;
权利与义务是相连的,这我就有一点不明白了,妹妹的遗产有法律规定可以由姐姐继承,妹妹的困难却没有法律规定由姐姐帮助。
诚请各位解惑,多谢!

妹妹的遗产可以捐给其他人(帮助过她的人),只要当事人在遗嘱里写清就可以了。

所谓遗产是人去世后遗留下的财产,这份财产的所有权原本是去世人的,因为人去世了,她不可能再来分配这份财产,所以法律上才有了相关规定。如果人生前对此财产有明确的分配(或继承)意见,只要留下书面的遗嘱并经公证处公证一下,就有法律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