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墨铸铁法兰:未满14岁的孩子杀了人要负法律责任吗?最高判刑达到好多年??各位法律高手能为我解答吗,小弟先谢谢了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2:03:04

现在说的就是犯罪的无罪的年龄段。
1 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当时,行为人的年龄不满14岁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长和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形式责任。(刑法现在只要求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一比粉性质特别严重并且又较为常见的犯罪行为犯刑事责任)
3 以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 对于实施了犯罪并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特殊的人,刑法规定可对他们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精神病人(二)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三)醉酒的人:本来法律上规定醉酒的人照样要负法律责任的。但要证明他是生理性醉酒还是病理性醉酒。如果是病理性醉酒,就是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下面是一则案例:>>
据《华西都市报》4月12日载,4月5日,在乐山市沙湾区嘉农二中初一读书的海强在一家黑网吧里,被沫东小学六年级学生小东等4位小学生用拳脚活活打死。4月6日,当地公安部门根据《刑诉法》规定,下达了“行为人4人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仅仅因为杀人者未满14岁,司法部门就不予立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事听起来有点儿像天方夜谭。如果因为年龄小,不满14周岁,即使是在打死了人,也可不予立案,不负法律责任,是不是说在14岁以下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就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对这样严重的刑事案件都不予立案,不追究其刑事和法律责任?用意是不是真搞“人性化执法”,有没有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等值得商榷。如果对此严重的伤害罪,.................(以下省略)

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任何刑事上的法律责任。
但是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华西报道的那个事情也是正常的,但是正如楼上的说的那样,监护人还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