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的名字怎么读?:精通国际法的朋友进很急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8:00:47
承认和建交的关系?很急啊!!!
quake72你的确不行,别在这浪费资源,拜托闪远点

呵呵。人家不学法律的用自己的方式理解下也没什么。。
楼上两位基本都说清楚了
补充些。承认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例如一个只能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者国际会议如果主办国邀请了一个没有建交也没有承认的国家参加,那就属于默示的承认了

这还用精通国际法?

我“承认”你的存在,但我和你不是“朋友”(建交)。这不是很简单的关系吗?

1,承认是建交的前提

2,承认不等于建交

承认是建交的前提;所以建交必须经过承认:而承认之后,不一定建交。

国际法主体没有承认的义务,承认是宣告性的,而不是构成性的,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不以承认为要件。建交,是建立外交关系,在承认的前提下进行建交。一般不承认也不会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