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断介护10迅雷链接:作业;请你写出适用留量权内容的合同有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8: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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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仅仅是根据传统物权法基本原理“物权法定原则”得出的结论,它还指留置权是依法律规定的条件而直接发生的,并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留置权的法定性是其区别于债的其他担保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如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均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成立。在我国,对留置权法定性的认识存在着分歧,有一种观点认为,留置权的法定性体现为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适用留置的合同关系,如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来料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法律未作规定的其他合同关系不适用留置权。①这种观点在实践中有广泛的市场。我国《担保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种类。其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这就是说,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合同种类中才可以行使留置权,将留置权的适用范围限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其立法理由为从整体的法制水平考虑,不少公民、组织法律意识不高,法律观念不强,如果只规定符合某些条件,就可以行使留置权,易产生留置权的滥用。

承揽、加工、运输、保管
基本就是这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合同都可以
租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