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先锋啄木鸟资源网:国际法中,集体安全的基本特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7:10:28
国际法中,集体安全的基本特征

集体安全,是国际社会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任何潜在的侵略行为的安全保障机制,它的原则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one for all and all for one)。理想的集体安全至少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1)非排他性,即建立在普遍性国际安全组织的基础之上;
(2)以集体强制力为后盾,具有合法和有效的冲突管理机制;
(3)内向性,即没有特定的假想敌,没有对立的敌国和敌对集团;
(4)建立在国际法基础之上。全球性集体安全的实践是一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和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

在实践中,全球性集体安全往往面临集体行动的困境,国际联盟的失败和联合国成立以来遭受的各种挫折都表明了这一点。除了全球性集体安全,还存在许多地区层次上的集体安全。地区层次上的集体安全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该地区只有一个主导大国,第二种情况是该地区有两个以上大国。在前一种情况下建立集体安全的前提条件是主导大国的偏好选择,如美洲国家互助条约和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在后一种情况下建立集体安全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三条:集体的力量大于任何一国;大国接受国际秩序的现状;大国拥有相似的价值体系和安全观念。例如海湾合作委员会。

同上

最上面说的已经非常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