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树的种植方法:这样做他到底能否得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3:03:24
背景:我三叔一家很少关心我的爷爷和奶奶,最近几年尤其做得过分.今年爷爷生日他们先是听说要到爷爷家去祝寿,就说不来了.后来知道是在饭店庆祝而且不用他们花钱了就一家三口都空着两手带着嘴来吃了.我们都看不过去,可是我爷爷希望家庭和睦就从不计较他们的这些.

事件:上周,我三叔突然提出要将他儿子的户口落到我爷爷房子的户口上.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可是谁都看得出他是想以后等到我爷爷...以后吧就能多分到一部分这个房子的钱了.

问题:如果爷爷答应的话.
1,他们的户口是否就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落到爷爷那里?
2,以后,他们是否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继承到爷爷房子的一部分?(通过这次落户口的行为而得到的)

困惑:我希望大家帮帮忙.最好拿出法律的条款来证明.我很担心爷爷会心软的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这是在利用感情来骗钱.
大家帮帮忙吧,谢谢了:)
房屋是爷爷的私有财产
难道我真的是不应该操心这件事的吗?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这样做是没有用的。迁户口可以,但是不代表能多分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三叔他儿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权利继承的。
但是,你三叔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他有权继承。
不过,对于你三叔这种情况,下面两条可以适用。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你三叔遗弃虐待老人的,失去继承的资格。如果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应用的法条基本就这些吧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你的爷爷没有立遗嘱的话,一般情况下,他以后的遗产将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还在的话)平均分配。所以你三叔将其儿子的户口落到你爷爷的户口上,并不会产生你三叔的儿子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后果。除非你爷爷写了遗嘱将财产分给你三叔的儿子.因此你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这样做是没有用的。迁户口可以,但是不代表能多分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三叔他儿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权利继承的。
但是,你三叔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他有权继承。
不过,对于你三叔这种情况,下面两条可以适用。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国家《婚姻与继承法》规定要想把子女户口落到别人(或其他亲属户口上)的户口上,必须有父母双方双亡证明,这个证明由市一级以上的医院开出。
如果你三叔和三婶还在,那就不能通过正常的途径落户!
如果落户,要分两种情况考虑1/爷爷去世的时候立遗嘱了,那就看你爷爷怎么说的了。2/爷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那就的按法律程序走,你三叔的儿子(你爷爷的孙子)不是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直接继承的权利,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那第二继承才获得继承的权利!

所以你也不比担心的1!

家家有本难念瓣的经

我朋友也曾经经历过这样的事,但情况和你的不大相同。她爷爷百年之后,引出了不少麻烦。
你是站在你父亲的角度上来考虑的,应该争取你父辈的兄弟姐妹们商量出具体的对老人的抚养问题,所谓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过样说有点冷漠,但想想每个人都应尽自己的抚养义务)。当然其中也要考虑各自的家庭条件。
还有一个,可以这样,鼓励你爷爷立遗嘱,谁不尽抚养义务,老人百年之后,就剥夺他的继承权。
遗嘱是首先执行,要先于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