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雪种步骤图解: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属于执法活动还是司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04:31:48
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属于执法活动还是司法?

老师辅导的时候特别强调说是司法,出的模拟题答案也选了司法
可是在我的法理书P172第二段最后一行写着”有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如公安机关的刑事侦察活动)虽与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有较为密切的联系,但仍属于行政机关执法的范围“
到底是执法还是司法呢?

司法!!!虽然公安机关不属于我国的专门司法机关,是各级政府部门管理的行政机关,但是立案侦察是一切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开始阶段,所以应认为该活动为司法活动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行使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措施的司法程序。但因为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行使侦查权,属于行政执法活动,而非司法活动。

二三楼的明显对法律造诣不深啊。
执法和司法从主体上一般的划分是主体、对象、手段的区别。
主体上,执法一般是行政机关,司法一般是司法机关(分广义和狭义,一般是狭义上的)
对象上,执法是社会事务,司法是案件。
手段上,执法是管理,司法是判决。
我个人倾向是司法活动,毕竟刑事侦查中,公安机关是在处断案件,从广义上司法机关上,侦查机关也是司法机关。并且在国家赔偿上,公安在侦查时对公民造成损失的不是行政赔偿,纳入了司法赔偿范围呢。
其实,你可以不参考我说的,但是老师说的一定要听!

严格来说共安机关根本不属于法律系统。

法权分立法、执法、司法。立法是人代会,执法是法院,司法是检察院。

现在所说的公检法都是狭义概念,公安局比较接近的职能在检察院,侦破、起诉、打击刑事犯罪等等等等这样说司法也算是通。

如果广义的说的司法,就是一切可用来维护社会法制秩序的国家行政力量的总和,这样就说是了。

严格意义上属于执法,司法只限于法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