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强c语言源代码下载:所贿者属不属于受贿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19:16:42
我知道索贿行为属于受贿行为,但索贿者属不属于受贿者??

是。受贿行为分为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和收受他人财物两种。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均为受贿行为。索贿不是独立的罪名。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同时,我国《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该条第一款中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并在该条第2款中还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只要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要求,并且实施了利用职权或者职业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可以构成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从此条看来,受贿罪分两种情形,
一是“索取他人财物”;
二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所以国家工作人员的索贿行为可以构成受贿罪,索贿者当然属于受贿者。

索贿是很严重的行为,是受贿罪的法定从重情节!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你看看386条最后一句话,不但是受贿罪,而且要从重的!

不属于,因为没有得到实质性的东西,但也是触犯法律。
类似于杀人和杀人未遂

当然是了。而且更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