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剂r134a有什么特性:擅自侵占承包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20:30:16
A与B合伙开了一家店铺,后将该店铺承包给C经营,C在经营过程中,擅自将店铺内的财物(属于A和B所有)搬走侵吞,请问C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是属于职务侵占罪还是侵占罪?

都不是,应该是民事行为中的侵权行为。个人合伙中,是没有侵占罪的,侵占是刑法上的说法。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以上的是侵占罪。

你所说的应该是侵犯公民的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当然是侵占罪,那个推荐答案在扯淡,别管他。因为财物是C代A和B保管的,属于法条规定的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是侵占罪。
具体法条你自己百度侵占罪就知道了。270条
不是职务侵占罪,因为职务侵占罪是身份犯,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才可以作主体,而合伙企业成员不成立该罪。

是属于职务侵占的,因为他利用了承包经营的职务便利.
而侵占的对象只有三类:埋藏物\遗忘物\委托他人保管物
而且还有一个条件:要求归还而嫌疑人拒不归还

应该是侵占罪
因为侵占行为的做出不是因为植物的拥有。

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