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可以分属不同公司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2 05:02:58
江苏省的某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公司,乙公司欲在该土地上自筹资金建造厂房,请问:该厂房建好后,进行登记时能否以乙公司为所有权人进行登记?

从《土地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上,是不允许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分离(即俗称的“两证分离”)。但是在实践中,确实有两证分离的现象。最常见的情况是学校以非教学设施用地使用权出资,而地上建筑完工后的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

你说的这种情况能否实现两证分离取决于2个条件:
1、甲公司同意;
2、当地的国土资源政策允许。(可能是地方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