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双语实验学校:女儿不管老人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8:49:27
我要告她们,给我点法律方面的知识好吗?她们触犯了什么法律?

子女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履行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将老人赶出家门,或对老人不闻不问,对老人提出的合理的赡养要求也不予理睬,导致老人生活困难的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对于遗弃老人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由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做子女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促使其悔改;对于情节恶劣,在当地造成很坏的影响,造成老年人生存困难的,应依法追究子女遗弃的刑事责任。
http://www.oklawyer.cn/lovelaw9.htm
http://www.oklawyer.cn/fghy0410056.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改)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可以告他们这些畜生了!!!

构成遗弃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