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p软件工程师工资:个人所得税的申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03:42:35
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请详细说明.......

楼上说得太多了,我怕你记不到,你直接到税务局去,有人给你说,没人说你就问。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划分为十一个应税所得项目,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有不同的规定。具体有: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以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对于外籍纳税人和我国公民在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减除800元费用后,允许再减除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总扣除额为4000元。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127;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承包项目可分多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转包包括全部的转包或部分转包, 承包人按月或按次领取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也包括在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中。但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层层承包的个人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谓可以扣除的必要费用,是指按照承包、承租经营的实际月份, 按月减除费用800元。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 实行加成征收的办法, 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127;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5、稿酬所得: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雕刻作品、手工作品等。稿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稿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故其实际税率为14%。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不包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非劳动所得,税不法规定没有费用扣除,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收入额,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适用20%的比例税率。
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以每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鉴于这类非劳动所得,税法规定 没有费用扣除, 以每次取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有什么区别?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指: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或者无住所而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向个人支付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负有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取得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是个人所得税的负税人;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不是个人所得税的负税人, 而是依法履行代扣个人所得税义务。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1、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帐薄或者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税款外,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已扣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处罚; 偷税数额不足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足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倍以下罚款。

三.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 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具体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科学院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 退职费.退休工资. 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肋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这一所得具体指上述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四.怎样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采用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为主, 纳税人自行申报为辅的征收办法。 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的范围主要有:
1.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4.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的。

一切向个人支付应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都负有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必须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代扣税款, 并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将代扣的税款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 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根据税收管理规定, 廉江市地方税务局设置征收分局负责全市的地方税收工作。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必须在取得应税所得次月10号前向征收分局或其居住地的地方税征收单位申报纳税或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