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天下爱心为侣作文:法院执行错误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0:44:32
法院在执行民事判决书时,侵害到被执行人的权利,比如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已经达成还款协议,法院在知道的情况下,仍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怎么确认该行为是违法而提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首先是法院违法冻结,法院应该赔偿,你只需要证明案件和你没有利害关系。
证明方法是你和当事人的关系 如果可以的话 可以公证。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也被称为“国家不赔法”
司法赔偿的前提有二,一是司法活动具有国家赔偿法及相关解释列举的一系列违法情形之一,二是要有实际损失
你说的这种情况,无论国家赔偿法及解释,还是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解释中我都没有找到明确支持赔偿的依据。
从程序上来说,你首先要找赔偿义务机关,通常就是指这个执行法院,由他自己先确认违法,如果他不答复或拒绝确认或是拒绝赔偿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私自达成的还款协议应该提交法院,而且原审请执行人应该立即到法院撤销执行申请,只有做到这两点,法院的执行才是违法的,没有撤销执行申请时,法院仍然有权力进行执行。我想你应该就是没有撤销执行申请的情况,这样的话,你不能提起国家赔偿,只能据以要求其返还财产。

可以申请执行异议等,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举措。

去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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