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国旗党员需要敬礼么:卡夫卡小说的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23:03:25

近年来,学者们又从各个不同的层面,运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对卡夫卡的总体创作特征进行分析和概括。当然,对卡夫卡的总体特征的研究最终必定落实在对具体作品研究的基础上。多年来,我国学者对卡夫卡作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短篇小说《变形记》和长篇小说《诉讼》、《城堡》上。
  《变形记》是卡夫卡最早被译成中文的小说,在中国影响最大,通常被认为是卡夫卡的代表作。早在1980年就有学者指出,“一般认为这是一篇表现‘异化’主题的代表作。”[26]有学者概括道,“《变形记》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兼备变形艺术手法和人的异化的文学主题、因而也是最为生动形象地表现了这一主题的第一个作品。”[27]90年代后,学者们渐渐抛开“异化”说,开始从心理学、社会学、叙事学等多种角度来分析和阐释这篇小说,从而使我国的卡夫卡研究出现了一种新气象。
  《城堡》是卡夫卡最受评论界关注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早在1980年就由上海译文出版社译成中文出版。据译者汤永宽介绍,他在60年代初就已译完全书,但译稿在整整尘封了15年后才得以问世。汤永宽说,这部小说“最富有卡夫卡特色”,它“笼罩着卡夫卡特有的那种神秘的、梦魇般的气氛。”小说“描绘社会等级森严,权贵高居于平民之上,使人可望而不可即,官僚机构密密层层,像迷宫一样,显得强大而神秘。”[28]叶廷芳曾多次在他的著作和文章中论及《城堡》,但他最为满意的论述《城堡》的文章,还是发表于1988年的《寻幽探秘窥<城堡>》。这是一篇研究《城堡》的力作。作者从多种角度分析和阐释了《城堡》的寓意和价值:内心经验的总结、恐怖权威的魔影、“异化”世界的速写、犹太人寻找家园的譬喻、人类寻找上帝的寓言、可望而不可即的真理的象征[29]。叶廷芳先生的这种评述应当是比较全面而又符合作品实际的。这以后,论述卡夫卡《城堡》的文章层出不穷。朱也旷认为,《城堡》符合“混沌学”的原理,“《城堡》中的混沌现象集中地表现在第5章及第15章”,“混沌现象改变了我们对理性世界的某些认识”[30]。刘国屏则认为,“《城堡》的最大特点在于它自始至终专注于某种人生景况的状写。[31]”曾艳兵、赵山奎则认为,《城堡》是一出“失重的悲剧与尴尬的喜剧”,一个“幻想的真实与真实的噩梦”,一场“形而上的疼痛与疼痛的游戏”[32]。
  评论界对《诉讼》(又译作《审判》)的关注仅次于《城堡》。1981年周建生就写了《试论<审判>》(《外国文学研究》1981年第2期),对小说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述评。一般认为,这部小说至少包含着以下三层意思:即小说中的“审判”既被人看作是对无罪的审判,也被人们读作是对有罪的审判,同时还被人们解释为对“审判”的审判。主人公约瑟夫·K 莫名其妙地在自己的寓所里被捕了,最后被判处死刑,这是对“无罪”的审判;K在上诉的过程中渐渐认识到,在这个罪恶的世界里,自己作为其中的一分子,作为这个罪恶世界中的一个环节,虽然为罪恶势力所害,但自己也在有意无意的为害他人,这便是对有罪的审判;在所有这些审判的背后还有一个最后的总审判,卡夫卡说:“我们发现自身处于罪孽很深重的状态中,这与实际罪行无关。《审判》是遥遥无期的,只是永恒的法庭的一个总诉讼”,[33]这就是对“审判”的审判。从“对无罪的审判”来看,小说主要具有的是社会批判意义;从“对有罪的审判”来看,小说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它的自觉的伦理道德意识;从“对‘审判’的审判”来看,小说的意义便主要在宗教方面。

发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