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脚手架规范标准:关于孩子上户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0:41:47
我是05年三月怀的孕,11月才领的结婚证.宝宝在12月3号出生,居委会是12月6号开的准生证.现在我去找居委会办户口他们说我的准生证和出生证时间不附,还说我是未婚先孕.要罚我15000.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真要罚是罚15000那么多吗.(我是第一胎)

找找熟人,一般不会罚款的,只需要有点熟就可以了.

你可以查阅一下《**省计划生育条例》 http://www.baidu.com/s?wd=%CA%A1%BC%C6%BB%AE%C9%FA%D3%FD%CC%F5%C0%FD&cl=3 的有关规定,不应当罚款或罚那么多~~

例如:辽宁计划生育条例 收费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 夫妻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有下列计划外生育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女20周岁零9个月以下生育的,为早育;未达到规定生育年龄生育的,为抢生。对早育、抢生的,征收1000元至5000元计划外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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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地方政策
这说明你们那里管理还是有漏洞,我们陕西你领结婚证时如果怀孕了,连证都办不了。一结婚就得进行“三查”,如果没有准生证你就怀孕是违法的。你办户口那更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