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内脚手架计算规则:遵义市医学会庇护医生袁图灿,我父亲的阴魂不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1 05:04:45
遵义市医学会庇护医生袁图灿,我父亲的阴魂不散

我父亲1946年参加革命,在他一生的革命生涯中,出生入死 ,身经百战 、历经枪林弹雨、全身多处中弹受伤;他曾参加过著名的解放上海战斗、渡江战斗和淮海战役战斗;参加了白米战斗、付庄战斗和龙驳口战斗。他没有倒在敌人的枪口下,却殉难在一个曾经在我县中医院打工、后来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开诊所的庸医的手上。

2005年2月25日,我父亲陈世淮因患感冒,家人请个体医生袁图灿来家里诊疗,医生袁图灿未按诊疗操作规范、常规,为我父亲诊治,而是采用“轰炸式”、“栏河网”的方法给我年过七十八岁的父亲同时滥用药物达十一种之多,其中:解难热镇痛药3种(氨基比林一支、扑炎痛一片、双氯芬酸一片);镇咳药3种(咳必清一片、咳快好一片、一力咳特灵胶囊一粒);抗病毒药2种(利巴韦林2支、病毒灵2片);荆防颗粒一包;氯霉素二片;维生素C二片,造成我父亲在12小时内大量出汗、虚脱身亡(在打针吃药前20分钟,我父亲还吃了一碗饭、喝了一碗豆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医生袁图灿在为我父亲诊疗过程中,居然可以把氨基比林说明书中“不得与任何药品混合注射”的警示置之不顾,把氨基比林注射液和利巴韦林注射液混合在一起给我父亲注射

2005年6月17日我们为此请求了遵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可是,遵义市医学会在明知医生袁图灿为了逃脱责任,弄虚作假,伪造虚假材料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对医生按照2005年1月21日《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鉴定材料,影响鉴定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予以责任认定,或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鉴定。反而以袁图灿的虚假材料作为鉴定基础,避实就虚,对我患方挑剔“证据不足”,支持了医生袁图灿在鉴定会上所说的“怀疑有冠心病”的说法,结论我父亲死于“心性猝死”,这完全是按照医生袁图灿事先设计的结果得出的鉴定结论。我父亲从来心脏都很健康,这么多药物居然对我父亲毫无损害,三种解热镇药药和荆防颗粒以及病毒灵引起我父亲大量出汗而导致虚脱、休克、死亡的可能性确居然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只字不提;而“怀疑有冠心病”却被确定为真正的死亡原因,对此,我专门书面和电话与遵义市医学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鉴定中所存在问题的交流,这位负责人告诉我说“说实在话,因为十一种药物的综合副作用太复杂,谁也无法说得清楚,这个问题专家实际上是回避了的”。试想,我们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中所争议的焦点本身就是药物是否能导致我父亲死亡才向医学会申请鉴定的,可专家们回避了我们争议的焦点问题,这样的医疗事故鉴定能算是鉴定吗?这样的鉴定有实际意义吗?

遵义市医学会这样做既对我们受害方不公平,又让我们花了钱却又输了理,医生逍遥法处。我叩求你们帮帮我,为我父亲讨一个公道。
遵义市医学会庇护医生袁图灿,我父亲的阴魂不散。

楼主,这个问题比较麻烦,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因为在这里说也说不清道不明.听你这样说,你保留了当时的处方,这些请保管好,对于你以后要打官司会有帮助.

是啊,找个好一点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