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儿师长1一25第五季:今天碰到一件郁闷的事情,请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7 12:20:45
今晚上过小年到饭店吃饭,本来早就预订好了在包
间里的可是因为有朋友临时有事没来,酒店服务人
员以人数不够为由把我们“请”到大厅,大厅内别
的客人大多数的大衣都套了衣罩,我的却没有,问
题就在这上面:在就餐过程中,我放在大衣口袋的
手机被盗了,为什么这肯定在这过程中,因为刚坐
下我还用过手机而且事后连服务员小姐也回忆起在
我背后的座位上有没就餐的可疑人员。当然我知道
在公共场所丢东西当然是我自己的责任,可是饭店
是否一点责任都没有呢?如果我们在预订的房间吃
饭,或者服务员小姐给我的大衣套上衣罩这事情就
肯定不会发生了。
手机也不是什么好手机,我只是想知道在这件事中
饭店是否有责任,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谢谢~~

饭店有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责任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一旦出了事,不论什么理由都应承担责任。

  你的这个问题矛盾不在于是否按约定提供了包间,而是你在饭店受到损失,对这损失饭店负有责任,也许你看护不周,也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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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六条第二款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上面的几为朋友的回答都已经很好了,但可操作不太强,你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就是说在发现权利被侵害起,在饭店内)就应和饭店的负责人交涉或向有关的行政部门报告,以便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你应该记下那为服务员的 姓名及编号,弄清事后在拨打96315投诉,这是消费者的权利!谢谢

如果你能证明手机是在饭店里丢的,饭店就有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