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丽娅个人资料图片:买偷来的东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8:22:18
我好比在路上买了一个陌生人的东西,好比是数码相机就花了200元,但是我在买来后几天后被查出。
请问我是否犯法,或这东西是否属于我,或者当东西被没收后,我的钱是否还与我??

你属于销脏罪.但你不知道物品的来源是可以减免受罚的.
钱是不会给你了.

一个相机200块就买来了,从常理上说你应该怀疑它来路不正的,存在销账的故意,是不会得到赔偿的。如果你能够证明你买这个相机时的确没有怀疑过它的来路,也就是说你有理由相信它是合法商品,那么根据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你基于对商品属于此陌生人所有的信任,仍有权取得此数码相机的所有权。损失应由此陌生人承担

购脏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但钱和相机必须没收

犯法,而且被没收的东西和钱财不属于你

犯法要看情节把,一般不会认定犯法啊,不过要证明自己无过错实在太难拉,你说一个数码相机你说200块买你不怀疑他的来路,东西是肯定要没收的,钱你也是要不回来的拉,

你要尽量有证据证明你是无过错,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那样没事,还可以向卖你东西的人追偿,就是估计很困难,事情很大的话,想想办法还是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