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尼特.菲尼克斯三级:当事人经销无任何标识的产品且两个月内拒不更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2:42:58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按<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24条中规定的没收全部非法收入,没没收有销售的无任何标识的产品?
该法没有单独明确规定没收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只规定了责令当事人改正,但没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改正该怎么处理?且无任何标识,质检所无参考标准,无法检验,能否按《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理》第24条中规定的没收“全部非法收入”来没收没有销售的无任何标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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