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轻音乐在线听:离职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19:27:05
目前在哈航集团工作
因个人原因打算离职 但合约到06年末才到期
这期间打算请事假或旷工
不知道档案会不会被扣?
和与离职相关需要注意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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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和你一样离开哈航
问题有点麻烦 QQ里详谈

那要看你的和约是如果对离职进行约定的,然后再权衡一下,再作决定。如果有可能,可以请事假。旷工最好不要选择,因为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的离职确实很重要,我觉得和你的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你最熟悉的领导沟通一下,获得他们的理解,然后再选择离职的方式最好。以免照成不必要的误会。

需要协调 有合适的理由可以请事假
但要是旷工 一定会有所说法
需要违约金

劳动法

1、旷工绝对不是好选择。
对国有企业职工,现行劳动政策规定: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属于自行离职,一般按旷工处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另外,《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13条还专门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该“暂行规定”虽被废止,但废止理由是因为被《劳动法》所代替,而不是与《劳动法》相冲突。可见,对于符合除名条件的,只有先对该职工作出除名处理后,劳动合同才能自行解除。
企业一般会将此经历计入个人档案,所以旷工绝对不是好选择。

2、请事假也有难度。
一般单位不会给职工如此长的事假的,因为有很多问题,比如工资如何发放,别人攀比如何处理,各种企业应负担的社保费用如何缴纳等。一般越大的企业越不可能办得了长事假,除非关系特硬。办“停薪留职”同理可知。

3、完全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啊。
你的合约到06年末才到期,这期间打算请事假或旷工。不知道你为何会如此选择,其实完全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且出现,如有就好办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你可以与企业协商,如果不是什么重要岗位和部门的专门人员一般企业不会横加阻拦,完全可以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有没有上述情况呢?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是说,无论职工有什么原因都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合同到期终止,将不能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
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合同到期呢?是想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吗?
按《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若干问题的意见》(黑劳社发[2004]51号)文件规定,离岗职工是指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哺乳期女职工、外借人员、脱产学习人员、因私出境人员、协议保留养老关系人员、挂名挂靠人员和擅自离岗人员。首先限期返回企业依据黑劳社发[2003]99号文件规定,企业改制时应对离岗人员进行清理,通知其在30日内返回企业。对限期内不返回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体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文件规定,按自动离职处理。然后分类别处理,按黑劳社发[2004]51号文件规定,分类处理离岗人员的劳动关系。
(1)停薪留职人员应限期召回,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停薪留职期间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企业工作年限。停薪留职期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足额补缴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2)放长假人员应限期召回,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企业原因放长假期间作为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因职工本人原因放长假期间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
(3)请长病假人员应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工伤职工或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职工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4)女职工哺乳期内请长假的,假期期满应上岗。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岗的,企业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借用外单位的人员应与被借用人员的单位协商,将人员退回。企业借出的职工,协议期未满的应与借人单位协商限期召回,由于本人原因逾期不归的,企业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职工经企业同意脱产学习的,学习期满应立即返回企业,逾期不归的,企业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职工因私出境请事假,去港澳地区的假期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假期不得超过6个月,因故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从离岗之日起计算。超过所限假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8)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应限期召回,依法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限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9)挂名挂靠人员即“户在人不在”的人员,指没有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且企业未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10)擅自离岗人员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对其予以除名,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符合上述(1)、(2)、(3)、(4)、(5)、(6)、(7)、(8)情况且逾期不归的,依法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档案一般不会被扣。
档案会不会被扣是个个性问题,一般应该不会。即使扣了档案,也是不合法的,只要自己没毛病,完全按法律要求走,一告一个赢。别以为和企业打劳动官司有多难,不象大家想的那个样子。

6、与离职相关需要注意的事宜
必须要合理合法,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法律要求,办理有关程序和手续。
档案问题,档案的托管要提前弄清程序和要求,如果没有接受单位要托管至人才交流中心,交托管费,以后还可以进职称什么的。
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还有组织关系转移、公积金转移。
要结清与单位的往来账款,如有欠款应偿还完毕。
如果符合失业保险条件,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都要落实好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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