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战创伤西瓜观看:不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2:39:11
书上说:“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就是公民的义务。根据违法行为的定义,“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不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应属于违法行为。可事实似乎并非如此。不知各位有何高见?小女子在此讨教!
今天我特地在网上查了查,发现许多教案中都是将其当作“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来解释的。

你不是司法工作人员,没有这个义务和职责;虽然公民有扭送的义务,也必须区别对待;同犯罪嫌疑人作斗争是有风险的,一定要在适当的时机并且使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只要不是知情不报或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是,当你遇到时,不斗争就是。
但也有例外。当有相关机构人员在时,你要视情况选择帮助与躲避。

楼主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注意,义不容辞是道德标准的用语,而法律用语是必须。你的所谓的书上说,不是法条上说,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是这样的,普通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只是法律所提倡的,但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法律对于特殊身份的人做出了强制的要求,就是警察。可能还有些,具体的我忘了。你可以看看刑法法条。还有要注意的就是,法律类别不一样,对于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也不一样。要注意哟。

哈,咬文啃字,是这样的如果你同犯罪斗争,那么你是见义勇为,如果你看到小偷,没去管,那也不认为你是违法,只能说你思想觉悟。为平常人,

告诉你,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直接的,也可以间接的

那你也要看是什么事情 要真的出人命 呵呵 那你就要倒霉拉 自己考虑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