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脱口秀全集视频:因下岗而要减免税收的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0:50:28

鼓励下岗再就业 税收优惠延三年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并对2005年底即将到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长3年执行。《通知》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助我渡难关
  “我又有希望了!国家免了我3年的营业税,帮我渡过了创业难关。”——国有大型企业下岗职工王女士,现经营一家彩扩店。
  国务院《通知》: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回放: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200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明确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元~2000元提高到2000元~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元~800元提高到1500元~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元~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元~200元。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元~800元提高到1000元~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还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提示:与以往的政策相比,国务院《通知》也有一些变化。《通知》明确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规规定定限限额额内内依依次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而此前的规定是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可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主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