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上册语文书教案:急等,劳动合同等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3:43:50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也没有提续签的事,现在我要辞职,他们却要开除我,我的合同在人才市场的单位的名下。大家说他有没有权力在握的档案里记上我开除?

1,首先,开除的事由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你辞职,就开除你,这个肯定是无法成立的。不可能被记录档案。你要先明确一下开除事由。

  看一下这个资料你就知道没有法定事由是不能单方解除合同(所谓开除)http://management.hr.com.cn/detail.php?id=98896

  2,其次,即使你真有被开除的法定事由,举证责任也是单位,如果单位没有原始资料或证据(利害关系人证言或单位非原始资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3,最后,如果你确实被单位单方开除了,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最后通过诉讼获得公力救济。当然,我最推荐你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大队或支队)或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如果这些行政机关无法作为或不作为,你再考虑劳动仲裁、诉讼。

  对于劳动仲裁,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对于劳动争议诉讼则适用举证倒置,由用人单位对开除行为举证。

  我不久前刚回答过一个用人单位的劳动仲裁诉讼举证的问题,如果你最后需要仲裁或诉讼,可以参考一下。。。。

  附:

  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如何对待举证问题?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1-26 16:13

  提问者: flyingstone55 - 魔法学徒 一级

  最佳答案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关于工作认定有以下3种情况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3、考勤记录。

  注意:劳动仲裁并没有此规定,但是,如果劳动者经过劳动仲裁后不满意仲裁结果,提起民事劳动纠纷诉讼,就要适用举证倒置的证据原则了。

  附: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在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可凭借优势做出假证据。

  其中最常见的做法是:为了证明职工的过错,在相关的凭证上做手脚;或者让公司在职的员工做证,证明打官司的员工的过错。在法律上,对证据的认定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在劳动关系上,对“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情况下,是不被认定为有效。

  比如,单位为了证明职工违纪,仅仅凭同事的证言,而没有当时的原始记录,这些证言不能被认定。同样,证明出勤的证据也必须是原始的记录凭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双方在劳动仲裁时可以随时提出证据。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

  因为单位在劳动纠纷举证能力上,本来就占优势地位。

  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但是在劳动争议进入法院诉讼中是不同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施行之后,在法院进行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视为丧失了举证的权利。

  再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伪证的后果,也就是说,在劳动仲裁时,即使提交了伪证,仲裁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对提交伪证者进行处罚。

  可是在法院则不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对提交伪证者进行处罚的。

  劳动争议仲裁虽然不能说是完全意义上的打官司,但它基本具备打官司的特征,因此,也适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这里所说的“事实”不仅是单方面的主观认定,而是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

  在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推举证”的原则,即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承担。但由于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案件,它的举证责任规则不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劳动者是难以得到充分的证据的。

  因此,有关法律强制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换句话说,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诉讼请求,但劳动者并不一定负有举证责任。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应该负担的举证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规定在以下6种情况的官司中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

  根据这个规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必须举出相反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

  例如,某员工因违纪而被单位扣发工资,他不服决定而提起仲裁(或诉讼),该员工无需证明自己没有违纪,而单位却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员工违纪,并且证明处罚程序的合法和合理,并符合法律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

  “举证责任倒置”充分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进行倾斜保护的基本理念,防止由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在信息来源和经济实力等方面相差悬殊而产生的不公平。

  #####由于你的问题逻辑上有点散,我只能这样回答了,总之,在劳动仲裁时,并没有举证倒置的问题,作为用人单位比较有利,可以制作一些“伪证”来获得仲裁的胜利,但是,到了诉讼阶段就不能这样做了。。。。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尽量利用仲裁的证据优势和劳动者达成比较有利的和解,这样可以避免劳动者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最后败诉的结果。。。。。

  个人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者:法学院法老周捷 - 举人 四级 1-2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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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多谢指教,说的很透彻;那么人事处的人能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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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也没有提续签的事”此时,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你要辞职单位无权干涉;更无权在档案里记开除。

他们可以开除你,但是因为档案不在他们手中的话不能记开除你的。

合同到期了,你也就不是他们的员工了谈何被开除啊?时间到走人就是了,他们没有权力在档案里记上开除,除非你在合同到期前就走了,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