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西集房价:行政机关作为合同主体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4:24:41
比如一个公安局,下边的派出所要装修,能够以派出所的名义签定装修合同吗?同样的假如是局机关里边的政治处要装修房子,可以以政治处的名义签定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假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一个机构有执法权(只是规定有执法权),那么是不是就说明他也同时拥有了作为合同签定主体的资格。
如果一个单位的内部机构,任何法律都没有规定他的地位,是否就证明这个机构不具备合同签定的主体资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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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是否是独立法人的话,应当从什么方面来看呢?是根据相关的执照,还是看其他的呢?

第一个问题:你所说的派出所和政治处是能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的,但前提条件是要有他的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上级机关的法人授权,既这个派出所和政治处代表他的上级法人主体机关,满足这个前提条件他们才有作为主体签订合同的资格,你在与他们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要求他们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个问题,不是完全如你所说,有了执法权就有了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而是看它有没有独立承担权力义务的资格,也就是有没有法人资格。法人下属单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的授权。
第三个问题:也不是完全如你所说,他在得到有法人地位的上级单位的授权下,也能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合同。哪怕是单位的一个自然人,他在有法人授权的情况下也能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合同。
我在公司是管理合同的,有何问题可再交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1、行政合同的行政主体超越职责权限。一是有隶属关系的政府和部门之间的越权,如应该由政府签订的合同未经授权就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二是没有隶属关系的职能部门之间的越权,如本应由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却以非主管部门名义直接对外签订;三是职能部门与非职能部门之间的越权。一些非职能部门(包括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或者项目筹建小组等超越职权对外签订本应由职能部门签订的合同。如以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局(中心)的名义对外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以工程指挥部的名义对外签订行政补偿合同;四是乡(镇)政府对外签订诸如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发包等属于上级机关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合同。
2、投资主体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具体表现在:一是超越法定经营范围和相关资质条件,虚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企业诚信度签订合同。一些投资主体在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或者资质,在资金、技术力量不足,企业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夸大企业履约能力,骗取引资方信任后签订投资合同。由于所签订的合同超过其实际履行能力,取得合同利益后便转让牟利,或者因融资困难使企业陷入困境,从而增加了合同风险。二是企业本身不具有工程开发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够,挂靠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签订合同后,仍由自已进行项目建设。三是以正在办理筹备设立手续的企业名义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从事与设立该公司企业相关的民事活动,如果签订合同就可能留下隐患。四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有些客商以企业名义进行投资,但签约人既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没有单位印章,导致合同效力无法确定,一旦在履行中违约,无法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

主体不是以单位性质划分,而要是这个单位是否为一个人财物独立的法人确定,一般分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个人等几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