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蘅香:文明IV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18:08:43
小人国火柴棒处要如何走?卡了半天

你好!!

那里关的王是只蜜蜂,算是第二大章,地图有些混乱,应该是穿过一个树枝的中心就可以通过到达王的地方.蜜蜂王的打法是,先用机关枪把向日葵打爆,这样蜜蜂才不会补血,火柴棒往旁边丢丢,路就会开,别忘记向仓蝇要铠甲.

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有.

谢谢!!

侏儒与傀儡关系探源

摘 要:侏儒与傀儡在中国戏曲史上各有其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两个类别、属性并不相同的概念却有着内在的亲缘关系。二者的内在联系首先表现在戏曲脚色体制中丑脚的形体与表演特征上,其次,侏儒与傀儡不仅在外在视觉差异与比例缩小的形体特征上一致,而且在表演和游戏性特征上也殊途同归,它们以隐喻式、喜剧性存在于游戏与表演中。最后,侏儒的消失与傀儡“异己的、非人的力量支配着人们并把人们变成傀儡的观念”的隐喻性含义的产生同步,侏儒在中国宫廷消失的时期,正是实用风气滋长、人的主体意识觉醒、世俗文化兴起的时期,傀儡的隐喻性意义在某种程度替代了侏儒的原初涵义。

关键词:侏儒 傀儡 形体 表演

在戏曲表演中,脚色的形体与表演关系十分密切,丑和末多形体矮小,表演滑稽;相反,生与旦则形体修长,表演庄重。在戏曲理论中,人们更多关注脚色的表演风格,而视脚色的形体特征为陈规。实际上,在脚色体制的形成中,形体乃是脚色确立的根本因素,在戏曲表演中,形体上高与矮、美与丑的对立不仅对应着脚色表演风格庄严与滑稽、高雅与粗俗、审美与审丑的对立,也对应着脚色体制的主与配、正与副、大与小的对立。以丑脚为例,丑脚形体矮小、表演滑稽,在脚色体制的外在风格和内在功能上都充当生旦的对立面。丑脚的形体和表演特征很容易使人想到历史上的侏儒。

但是,在治傀儡戏的学者看来,丑脚的形体和表演特征也和傀儡有着一定的亲缘关系。董每戡先生就曾说,“傀儡子”“郭公”“依据状貌丑陋,举止滑稽这一面讲,可以说和后世的‘丑’有因缘;如果就戏剧演员的发展来讲,却有了区别,据我的未成熟的看法,它是‘末’而不是‘丑’。”[i]我们知道,在宋杂剧滑稽戏表演中,“副净”和“副末”成对,到了南戏中,这一对喜剧性脚色又加上了民间小戏的“丑”,后来,由于“丑”在南戏表演中进一步发展,使末脚在喜剧表演中逐渐失去原有的地位,开始向正剧脚色的方向发展。[ii] 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丑脚常带有末脚的某些特征,末脚也带有丑脚的某些特征。

王国维在《古剧脚色考》中也指出,“婆罗,疑婆罗门之略。至宋初转为鲍老。……至南宋时,或作抱锣……金元之际,鲍老之名分化为三:其扮盗贼者,谓之邦老;扮老人者,谓之孛老;扮老妇者,谓之卜儿。皆鲍老一声之转,故为异名以相别耳。”[iii]与王国维先生持一致看法的还有潘光旦先生。[iv]“鲍老”正是宋代以人模仿傀儡舞的表演,“鲍老”模仿的是傀儡子身材矮小、“舞袖郎当”的特征;而“邦老”、“孛老”、“卜儿”等,正是后来戏曲脚色中“末”扮演的脚色!的确,现在福建高甲戏中的媒婆、老汉等如果从年龄和表演特征看是可以以“末”称之的,他们有许多动作表演就直接源于傀儡表演。因此,丑脚和末脚的形体与表演特征使人不仅想到侏儒,也会使人想到傀儡,那么,侏儒和傀儡之间是否有着某种亲缘关系?这正是本文生成的缘起。



大与小、高与矮总是同时并存的,中国古代就既有“小人国”的传说,也有“大人国”的传闻,到后来“大人”就成了常人中的一员,而“小人”却独立出来成了“另类”。这就为我们提出了以下问题:侏儒是何时何地如何产生的?作为人的一类,由于其身材较常人矮小,他们被称为“侏儒”,而身材长高大者却没有一个与之对立专门性称谓,那么,侏儒是相对什么而存在的?

从字源学角度看,“侏”和“儒”这两个字与身材矮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从《方言笺疏》中得知,“侏儒”原是“蹶*” 的音转,是短小的意思。[v]中国很早就有关于侏儒的记载,如“昔周成王近优、侏儒。”《国语·郑语》中有“侏儒、戚施,实御在侧。”《礼记·乐记》中有“及优侏儒,獶杂子女。”[vi]自此而后,侏儒总与倡优相提并论,并在中国历史记载中占有一席之地。

从历史记载看,侏儒的来源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土著侏儒,他们被作为贡品进献给朝廷,现在湖南的道州就曾因大规模出产侏儒而著名,《三教搜神大全·福神》:“昔汉武帝爱道州短民,以为宫奴玩戏。其道州民生男选俭侏儒好者,每岁不下贡数百人。”[vii]白居易曾经写过这样一首诗:“道州民,多侏儒,长者不过三尺余。市作矮奴年送进,号为道州任土贡……”,可见,土著侏儒一直到了唐代还作为贡品奉送至朝廷。

关于侏儒的另一来源是外国作为贡品奉送给中国皇帝。与土著侏儒相比,他们不仅外在容貌特别,那就是“蹙眉峭鼻,乱发拳须”,而且这些侏儒还都是“眩人”或“幻人”,也就是会表演一些中国罕见的特殊技艺的人,他们之所以被称为“眩人”或“幻人”,是因为他们能“变化吐火,自支解,易牛头马面”,这些技艺都与魔术有关。出现在汉代史籍里最早的外来侏儒身长四尺五寸,他们被安息使节带来中国,献给好奇的汉武帝,他们自称犁轩人;公元120年,缅甸的掸国王朝贺,献给孝明皇帝乐人与幻人,他们自称大秦人;据《梁史》和《南史》记载,孙权黄武五年,大秦商人来中国时却说大秦稀见“黝歙短人”,因此,孙权便送给大秦皇帝男女各十名侏儒。[viii]与这些侏儒幻人一起进献给中国皇帝的还有乐人,有时也有一些特殊的人,如白头人、长胡须的虾夷人、“和药方士”等[ix],此外便是一些中国罕见的奇兽异物。

唐代初期曾发布诏令,使他国不再进献侏儒短节、异兽奇禽等“非实用之献”,但在唐朝的宫廷里,侏儒依然存在,道州照样将侏儒作为土贡进献给朝廷,724年,尸利佛誓国送给唐皇的贡礼中仍有两个侏儒。但是,唐代本土的侏儒终于于八世纪末停止作为地方献给朝廷的土贡。[x]从此,侏儒才算告别了其作为土贡被供奉给朝廷的历史。

在侏儒被作为贡人从本土和国外进献给皇帝的历史时期,也正是侏儒与倡优同呼吸共命运共同走过的历史时期。实际上,无论从进献者还是接受者的视角看,这些侏儒眩人(当然也包括倡优乐人)都具有礼品的价值,也就是说,他们实际上被当作了物。外国人对此似乎感到不解:“自古以来,中国各地的城邑就已经习惯于将各种各样古怪的或者是畸形的物品送往朝廷,而这些畸形的怪物很可能就是人。”[xi]

也许,谢弗把这看成了中国的特例。但从外国屡次将侏儒眩人进献中国朝廷看,这一情形不单单在中国如此,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都普遍存在,至少是曾经存在。正如周宁先生所说:“大概古今中外的皇帝国王的心总是相通的,他们知道自己人都喜欢奇珍异宝,喜欢声色犬马,好像他们生来这个世界就是为了享受的。”[xii]这实际上不只是中国的历史问题,也是世界性的历史问题和普遍的文化现象,它关系到人与物的存在方式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这一本质性意义上,侏儒与傀儡可谓殊途同归。



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最早是建立在自我对他人远距离、整体性观照视角下,此时,人呈现出的是立体的、模糊的实在之体,是身体的躯体性存在,这正是傀儡和侏儒这两个概念在人类历史中产生的共同背景。傀儡和侏儒都是人对自身形体认识的产物,是远距离视野中模糊的、立体的身体模型,侏儒是人与人自身较量的结果,人从比自己弱小的他人身上获得了对世界的征服感、胜利感,视觉的高下差异成了区分人与人之差别的最直观的印象,形体“矮小”的视觉特征几乎自其被视觉触及之时就立即契入感觉的地位之“低下”的心理感受,视觉的高低差异和感觉的高下差异构成了侏儒;傀儡则是人企图驾驭物的产物,人对自身的好奇,使人渴望在物中把握自身,寻找自身的来路和去向,并从物中寻找类人的因素,这样,人依照对自身形体的认识用物制造了傀儡。实际上,人不仅制造了傀儡,也制造了神像,相对于神像的高大、威严,傀儡细小、猥琐。

由于人在侏儒身上获得了强大者对弱小者的征服感、胜利感,侏儒也就具有了与傀儡相似的被人驾驭的特征。在被人驾驭这一特征上,侏儒具有了物的性质。确切地说,不是侏儒本身具有物的性质,而是人赋予了侏儒“物”的性质。

从侏儒的名称看,人只是侏和儒这两个字各自的偏旁,这意味着人对于侏儒来说并不具有主导性位置,侏儒的本质特征是身体的矮小,这样,侏儒这一概念就将侏儒和非侏儒的“人”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侏儒几乎被划在了“人”所在的圈子之外:“人”是多数,是群体性的;而侏儒是少数,是个体性的,他们在身体的弱势之外又被赋予了数量上的弱势。并且,侏儒因此甚至成了人的对立面,当然,我们在“人”的前面,似乎要加上“正常”二字,或者,称为“常人”。侏儒不仅是与身材高大者相对立的身材矮小者,而且是与常人相对立的地位卑贱者。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身材异常高大者没有成为与常人对立的异类,也没有被冠之以专门的整体性称谓,这同样因于视觉差异造成的心理感受:正如同身材矮小者给观者造成的视觉下降使人获得了自身高高在上的心理感受,身材高大者刚好相反,他们造成了观者视觉的抬高,使人感受到自身的低下和卑微。对于高大者,人们须仰视,因而只能敬而远之,从而在心理上感到自身的受压抑和对对方的畏惧感;对于矮小者,人们容易降低自己的高度俯视之,从而在心理上感到自身的放松和对对方的亲近感。这就是为什么高大总是和严肃性联系在一起,一切严肃的词语如庄严、雄伟、崇高等等都与形体的高大相关;相反,矮小总是和诙谐性与轻松感联系在一起,大凡可爱的人和物都与形体的矮小相关,如小丑、小傻瓜、小鬼、小东西等。因此,人在努力证明自己的征服力和胜利感时更愿意面对形体比自己低矮的人和物,在自己的能力被证实时,人总是感到心情愉快。的确,谁愿意面对令自己压抑与惧怕的人和物呢?也许我们可以说:大概古今中外人的心总是相通的,他们彼此都知道自己喜欢矮小的人和物,好像他们生来这个世界时就与矮小者更亲近。

但是,人和物仍然有着本质上的差异,表现在人对物的态度上,人更愿意制造高大、宏伟的物,以证明自己对世界的征服力量,对物的驾御力,古今中外的著名建筑除了其实用性功能之外,似乎不能排除人的这一心理。然而,当把物人化时,人对于高大之人的畏惧感与压迫感几乎是本能地影响到物之为人的形体观念中。我们看到,神像总是比人像高大、威严,荷马史诗中的人当其表现得像神时,总是显得更魁梧、更高大,更健壮;中国的佛像也总表现出高大、威严、异乎常人的外在形体特征。而傀儡却总是被制作得低矮、短小。在比例缩小的形体观念上,傀儡和侏儒殊途同归。

决定形体观念的主导性因素是在高大与矮小之间的中量,它是界定高大与矮小的尺度,是人为确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实际上是由我们上面说到的观者确定的。这个中量,人们通常是以具体而确切的数字作了标记的,我们现在就以男性的一点七二米为这个中量的尺度,在古代,据说侏儒的标准尺度是由大圣人孔子厘定的。也许是由于形体可以以确定的数字测定,人们对于形体的认识较之对于容貌的认识更为直观,以至于现代人在征婚广告的择偶标准上总是以“身高多少米以上”为先,而以“五官端正”这样一些模糊的表达跟随其后。这样的形体观念对侏儒和傀儡的形成以及它们的存在方式与状态有着内在本质的联系。而且,它也反映了人面对物与面对人时的不同感受,正如前面所说,人们在高大之物面前会产生一种敬畏感,但由于这物是人的创造成果,人就会将这种敬畏感转化为对自身力量的肯定,对世界的征服;但面对高大之人,人的这种压抑感和畏惧感却无法转化为对自身的肯定与认可,它最多只能转化为对高大者的崇拜与依赖,而这恰恰显示了自身的虚弱与无力。正如女性在选择配偶时一般都要求对方比自己高,而男性则相反,他们一般都要求对方比自己矮,他们称之为“般配”,反之,就是“不般配”,这除了社会观念的原因外,也反映了性别差异构成的权力差异。

还有一点最本质的一点,那就是:人是以类的群体性力量面对物的,却是以自身的个体性力量面对他人的。因此,人并不畏惧高大的物,因为这时他本能地意识到在自己背后存在的人类的力量,“他”已不再只是“他”,而是“他们”;一旦面对同类中的人,“他”就只是“他自己”,而不能借助任何其它力量。这非常有意思,只要看到这一点,就能看出“人”与“物”这两个字为什么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人物”,而“人物”这个词通常只有两种表达方式——“大人物”和“小人物”。“小人物”正可以同时指向侏儒和傀儡,侏儒是人的物化,傀儡是物的人化,他们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各自的路,人们很难想到他们之间会有什么瓜葛。

在某种程度上,侏儒的物化就表现为人们对他们的类化:他们不仅在指称上被类化,在功能上也被类化,他们的唯一功能就是调笑自己和他人,供他人取乐,他们几乎没有自我;傀儡则相反,它意味着物的人化,人们不仅使它们人化,也就是形体化,而且使它们个体化、角色化,称它们为“郭郎”,给它们穿上人衣,戴上人帽,做出人的动作,并将人的声音也借给它们。



在侏儒走过的道路上,倡优是他们长时期的合作伙伴,人们对于倡与优的区别不是语焉不详、模糊不清,就是将两者干脆等同,不仅倡与优等同,倡优和侏儒也等同,此外还有俳优、优伶等类似的概念一直是混杂着使用。造成这些概念混淆的因素不外乎是由于他们功能和命运的相同。不管怎么说,侏儒还是异类,他们与一般倡优所应具备的美色无关,倘若排除形体矮小的因素,他们也许可以称得上丑陋。我曾看到过一个年长的侏儒,他的五官可以说和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说话行动和常人也没什么两样,但因为是以小孩的身体配着老年人的面貌,使人看了很是害怕。古代的皇帝那么喜欢侏儒,应该不是因为他们形体矮小、外表丑陋,而是与他们善表演,如外国侏儒眩人的幻术和中国侏儒的滑稽表演有关。

的确,似乎从来就没有对于侏儒是美还是丑的评价,也许美与丑对侏儒来说并不重要。他们就是侏儒,他们的受人欢迎是因为他们形体的矮小和善于表演。但是,侏儒并非天生就能表演,他们的才能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在某些方面,他们甚至更弱,因此,在侏儒成为倡优的同伴时,人为的因素必不可少。傀儡与侏儒除了形体上的相似外,在表演性上他们也殊途同归,并且,傀儡的表演性也是人为因素的结果。如果没有人为力量的支配,傀儡就只能是僵死的物的躯体,是木偶、土偶或其他物质材料的偶。现在,人们对傀儡的另一重认识就是将其表现为“异己的、非人的力量支配着人们并把人们变成傀儡的观念。”[xiii]在笔者看来,侏儒的消失与傀儡这一隐喻性含义的出现不无关系。

侏儒不仅是形体观念的产物,更是等级制度和专制制度的产物,确切地说,是使人能够像物一样被占有、被转让、被支配的社会历史的产物。无论是外国使者进献的侏儒眩人,还是地方进献的土著侏儒,他们都是作为下级向上级供奉的礼物出现的,不仅如此,侏儒在行使自身职能时也是作为被身份高贵者戏弄的角色存在的,侏儒始终与等级制度相关,与上级对下级的占有、支配以及下级对上级的奉承、敬献相关。作为等级制度的产物,侏儒指向的是权力,是势力,侏儒以身体的矮小指向身份的高大,以技艺的出众指向支配性力量的强大,以被奴役的物化形式指向赫赫威仪的人性存在。侏儒所起的始终是一种反衬的作用,它以低矮反衬出高贵,以弱小反衬出强大,同时,它也以诙谐反衬出严肃,以智慧反衬出愚蠢。如果让我们现代人看侏儒在古代宫廷中的滑稽之态,同时再让我们面对那帝王的威严之势,我相信,我们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虽然现在我们无法目睹真实具体的情形。

当我面对曾经在历史上存在过的活侏儒时,我看到的并不是侏儒和他们的表演,而是那看着(或听着)侏儒表演的帝王,我惊诧于这两种“人”的奇怪组合,他们一高贵、一低贱;一严肃、一诙谐;他们是两个极端。我想,是什么将他们组合在一起的呢?——是力量,是人对物的控制性、驾御性力量,一个是主体,一个是客体;他们又是以怎样的形式组合在一起的呢?——是游戏,是表演,是人和人之间进行的双向互动的演出,一个是演员,一个是观众。游戏与表演的形式使这两个处在不平等力量的两极——帝王与侏儒,平等地存在于同一空间的同一平面。这的确只能是游戏与表演的假象!

假象与现实之间隔着一层距离,借用罗兰·巴特的“隔除现实”之说,假象不是“不现实”,而是“隔离”了现实。[xiv]侏儒是被人拉开了与人的距离,而只从身体性角度看待其存在的产物,仅仅是身体性的存在,实际上就成了“人”的物体性存在。侏儒自身就是假象。不仅侏儒是如此,倡优亦然,与侏儒以形体的特殊性为前提相似,倡优的前提是容貌的特殊性,容貌的美和形体的矮小都成了极端,成了例外,普通、中等、正常才是标准和尺度,倡优和侏儒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才具有了同样的特性。与倡优相比,侏儒其实意味着丑陋,侏儒不仅在外形上显示出丑,在滑稽戏谑的表演上也显示出丑,以丑为美也许是侏儒得以与倡优并列的核心要素。由于外在形体和容貌的特殊而被物化,他们是被抽空了作为具体的、普通的、正常的人的精神性存在,因此,倡优和侏儒呈现出的是非自我的游戏性、表演性状态,是不确定的他人形象的替身,是声音的机器和行动的工具。与其称他们为“他们”,不如称“他们”为“它们”。将自己全然物化,“它们”的存在就是彻底的无拘无束,是“隔离现实”的自我隐藏,是滑稽和放纵;如果将自己全然人化,“他们”的存在方式就是彻底的限制和约束,是“陷入现实”的自我折磨,是奴役和控制。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侏儒是滑稽的,是喜剧性的,他们有着嘲弄一切放纵自我的勇气;它们又是严肃的,是悲剧性的,常常要面临着被砍头的危险。侏儒的存在是一种隐喻式的存在,喜剧是它的表象,而悲剧才是它的实质。这竟然也与傀儡不谋而合。

在中国,当“异己的、非人的力量支配着人们并把人们变成傀儡的观念”尚未从傀儡身上发现之前,傀儡向人们展示的俨然是人的形象,不仅是人,而且是歌舞兼调笑的人,以至于人们亲切的称之为“郭郎”,人并且还摹仿着傀儡的动作与表情进行拟傀儡的“鲍老”表演!作为物的人化形式,傀儡同样是通过游戏和表演的假象实现了它的功能。

就在傀儡表演达到顶峰之时,人们发现了傀儡的本质性含义,那就是人对傀儡的支配力量,并由此又引申出更深层次的隐喻性含义,那就是“异己的、非人的力量支配着人们并把人们变成傀儡的观念”:“郭郎线断事都休,卸了衣装返沐猴。”“刻木牵丝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须臾弄罢寂无声,还似人生一梦中。”这是傀儡为物之人化隐喻式存在引发出的人的生存喟叹,人们从假人的傀儡联想到了真实的人生,这其中不知是否包含着侏儒?从这一意义上看,侏儒也是一种傀儡,侏儒之外,还有许多由真实的人变成的傀儡。

如上所述,侏儒的消失与傀儡这一隐喻性含义的出现不无关系。《宋史新编》中有这样一个细节:“理宗在位久……宫中进倡优傀儡,以奉帝游宴。” 傀儡与倡优相提并论,这分明是将侏儒的位置转让给了傀儡!

我们从唐代开国之初颁布的禁止他国进献奇珍异兽与侏儒短节的诏令中可以看出,与它的前任统治者相比,唐朝似乎更务实。侏儒被视为“非实用之献”(这个“献”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既包括人,也包括物,这就使侏儒顺顺当当地囊括进这一指称中。),侏儒形体的特异性首先遭到了遗弃,此外,侏儒的滑稽表演也被视为非实用,这样,我们从历史文献中看到的侏儒唯一可以算得上是实用的讽谏功能也打了折扣。唐代皇帝对侏儒态度的改变除了观念的原因,应该还有着更深层次更为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侏儒的消失和傀儡这一隐喻性意义的产生几乎是同步的,这从唐玄宗这首因傀儡而喟叹人生如梦的诗歌中可以看出。侏儒从中国宫廷逐渐湮没无闻的历史时期,实际上也正是中国社会从上到下经历着巨大变革的历史时期,一种强烈的社会思想变革意识已经触及到以倡优侏儒为喜好的帝王的内心深处,实用风气的滋长、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世俗文化的兴起,这才是侏儒消失的根本原因,也是傀儡这一隐喻性意义产生的文化土壤。

发表于《戏曲艺术》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