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b still alive:懂司法程序的朋友请帮忙一下好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0:26:54
去年一个本地的建筑承包商在我的经营部买了共计5W多的货,因为认识所以同意欠帐,写下了欠条,写明2005年5月底付清欠款,若违约按每天支付1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可是迄今为止我只收到他还的1W多,其余的欠款也没个说法。。。我想问问懂法律程序的朋友,如果我起诉他:第一,胜诉应该问题不大吧?每天100元的违约金收取合法么?第二,起诉的大概步骤是什么?一定要请律师?第三,如果他硬是赖着不还,我还是拿不到钱款,我该怎么办?

只要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是可以胜诉的.在法律上的事实都需要证据来证明才能成立.

您这个每天100元的违约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违法的,但是法院很有可能认为是不合理而不按每天100元实际计算.但您毫无疑问可以获得一笔违约金,以及因此产生的您的直接损失,包括利息,交通费等等等等.

如果您能比较清楚,有条理地表达您的意思,并有足够的证据,可以不请律师.因为在法庭上法官是绝对的主导,只要按照法官的要求进行程序就可以了.重要的是取得法官的认同就可以了.

起诉时,您到被告住所或户籍所在地法院的立案部门,填写或递交起诉书,预交诉讼费.起诉书包括双方的基本资料和住址,起诉的主要事实和理由,要求以及基本证据列表.之后的工作就交由法院来做,您只要准备好证据就可以了.

至于判决您胜诉后他还不还,您可以尽快带着判决书到法院的执行部门去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国家强制力的强制执行,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工资,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多种方式进行,您不用担心,一定可以取回财产.

如果债务人给你写的欠条用语准确、具体的话,胜诉是没有问题的。
每天100元的违约金收取以天计好像约定不合法,但要起诉的话法院也支持违约金的收取,最低也得按同期银行贷款计息的。
起诉的大致步骤是:书写起诉书,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递交起诉书……
最好请个律师。
经法院判决后,他硬不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