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妈妈说的话:交通事故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1:20:01
Troubleshooting in a traffic accident and i'd ask
As in corp. side,how to reduce and payment(or the duty)in this case?thanks...............
a driver in a corp. with another company's clienton on a expressway cought a traffic accident and soon died,the gust slightly injured.
(No contract signed between the driver and the Corp. but Insurance has been bought against car accident for the driver with 1 millionRMB per year; age of driver is about 40,having a boy,16,mother 70,dirver divorced,sharing sallary of 2000RMB/Month for not more than one and a half year,who several days after this accident died ,5 millionRMB doctor's trement paied by the Corp)
一公司里工作尽一年的司机,月薪2000元左右,家有父母,和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司机已离婚.公司曾为之买每年1万元的保险一年.
一次与公司另一客户外出时,在高速路上改道行驶时,撞在货车行线的一货车尾部.(因货车速度没有轿车快,但当时司机应是没意识出)司机几天后死去,同车的另一位受轻伤.几天中的医疗费5万多已由公司方付.车60万元拆旧后40万也被保险公司见定为全部毁坏.(与司机尚未签订合同)
请您帮助分析一下我公司方要怎么依法处理好此事呢?
(此事件是真人真事,所以请您帮助,有人说我公司方应把司机孩子到18周岁的生活费,司机父母的养老金,及司机本人退休年龄前应得的工资亦算在内共30余万元给予赔偿....部题是这样的吗?)

认定因工死亡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 劳部发〔1996〕266号).本案中,应当认定司机属于因交通事故引起“因工死亡”。

首先,司机死亡的赔偿和待遇的支付,应当由处理交通事故机关认定的事故责任人承担(当然,如果你单位的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则不在此限),你单位在司机未获得赔偿前,已先行垫付相关的费用,如司机获得赔偿低于相关工伤待遇标准的部分,你单位予以补齐。其法律依据是<试行办法》第2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简称《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这里规定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先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按《处理办法》的规定,肇事
责任人在向受伤者进行损害赔偿时,还应当向受伤者赔偿:医疗费(包括_受伤时治疗必须和确需继续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在按照以上项目赔偿后,用人单位再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第二,责任方如已向司机赔偿相关费用,你单位不再照《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你单位先于责任人某赔偿前,垫付的费用,司机的亲属(或继承人)在获得赔偿后,应将垫付费用还给你单位单位。

第三,供你单位参考的职工因工死亡的主要待遇为:

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规如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六、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待遇

相关法规如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早已被2003年的《工伤保险条例》废除了,楼上的不要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