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明秋涛声依旧:税--谁能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09:04:52
年终奖的计算问题
如果雇员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个公式改怎样理解?
它合理不????????????????
小海蛎子:
你好,谢谢你的关注!
我知道是这样算的,但是就是不理解怎么会是"(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因为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所以这是个负数,
那么就应该是:
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费用扣除额与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差额,减去的是尚未扣除的费用扣除额.
规定是不是把这两项写反了?

例如:甲某12月份工资是600元,年终一资性领取奖金7400元,费用扣除额为800元,那么他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7400-(800-600)]/12=600,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0%,25
2、应纳税额=[7400-(800-600)]*10%-25=695元
这样能看懂些吗?这是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