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by于烟罗:杀人者的家人是否需要赔偿被害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07:59:51
一成年人犯杀人罪,且不名一文,其家人是否需要对被害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

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
第八十六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如果杀人者真的没有任何财产,又没有人自愿代为承担责任的话,受害人无法从其家属处得到赔偿,因为成年人是罪责自负的,只能用其个人财产来承担相关的责任。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理应赔偿;其他的赔不赔纯属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