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软床:说他是首犯成立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3:13:10
两帮搬运工人因为搬货物打架(由争执开始,无器械)。两边多人皮外伤,一人轻伤。事后警察抓人,将一名工人抓走(认为他是其中一帮的主事者)。事实上打架的时候他不在现场,知道打架后也没到现场(被人叫住办事,同时也不想去),只是在这次打架前,几次参与商量如何不让另一帮人抢搬货物。商量的内容中有就万一两边打架,伤到人,该怎么处理,被警察带走,又怎么处理。没有商量任何打人什么的,打架只是最坏的打算。请问这起打架事件能算聚众斗殴吗,如果算,被抓的这人有什么责任。(已经被带走20 多天了,也不清楚是拘留还是逮捕)。

你现在应该做的是让他的亲属委托一名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去会见这个人。是不是犯了这个罪,要看他在这起事件中起的作用。哪个公安局抓的阿?

首犯是起筹划,组织,领导,安排作用的犯罪分子.是刑法打击的重点.如果是成立首犯处罚会比一般情况严重.

这个事情能不能成立首犯很大程度是公安局说了算,甚至是不是聚众斗殴也是公安局调查后得出结论。所以现在我建议您和公安局多沟通,多交流,看看公安局的态度,必要的时候该付出还是要付出.

目前这种事情实践中不少见,定性也主要是公安局在起作用.现在赶快把伤情稳定了,跟对方和公安局都多交流看看,能调解就调解吧.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应负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个问题讲得还不是很清楚,如果这件事情是他策划或者教唆的话,就很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