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私立学校招聘2017:离婚,怎样争取最大的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23:11:47
孩子9个月,现有住房是结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的,目前还有贷款及借款未还清。男方是户主。可否算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这是个很严肃的法律问题。我觉得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律师。以下是婚姻法中的部分条款,希望有用。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A,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B, 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C,如果夫妻财产中搀杂了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得损害子女的财产权益。

D,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E,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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