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警戒2新战役秘籍:请问户口遗失了,原来身份证号码还在吗?办理新户口并更改老户口错误处,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19:22:15
如果新的户口不改,还是按老户口填写,身份证还是原来的号码吗?

人的身份证号与生具来只有一个.只要你从户籍地上了户口身份证号码就不会改变了.你的户口遗失了,原来身份证号码还在.如果你办理新户口并更改老户口错误处,就要写出申请,还要有出生医院证明;邻居以及所在街道居委会证明等,非常麻烦!若涉及到年龄的更改,当然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如果新的户口不改,还是按老户口填写,身份证还是原来的号码.

不能肯定就不要乱发表评论,这样会害了别人的.我建议楼主去公安局问清楚.
我不同意身份证号码永远唯一,一般你没做大范围搬迁的话(如在本省搬迁),户口是变了,但身份证号码没变.但是你若从海南迁到东北的话那就不好说了,我想应该当你大范围搬迁并居住了多少年后,身份证号码会变.
因为各省的身份证号码是不一样的,我们湖南的开头两个数字是”43”其他省份的当然也有特定的数字.如果你从湖南搬到北京后,有了下一代,但儿子一看你的身份证是还是湖南的,那不很荒谬吗?所以我个人认为身份证号码还是可以变的.

是的,。
身份证号码还是原来的那个。
人一出生,添了户口,那个时候开始就有个身份证号码了。
人一辈子都是这个号码的。
不是换身份证就会换身份证号码的,永远是一样的。

是的,。
身份证号码还是原来的那个。
人一出生,添了户口,那个时候开始就有个身份证号码了。
人一辈子都是这个号码的。
不是换身份证就会换身份证号码的,永远是一样的。

身份证号码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使那个就永远是那个,你办新户口还是填以前的身份证号码

1、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领新证

公民在下列几种情况下需要换领新证:

一、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三、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四、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此外,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如果本人需要,或者当地公安机关有规定,则可以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2、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当怎么办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证明》,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补领新证。

3、公民死亡的,其居民身份证如何处理

公民死亡的,其居民身份证由其亲属或者代理人,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的同时,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申报换领、补领新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民申报换领、补领新证,须持《户口薄》、单位证明、近期标准相片(符合规定、规格)两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

申报换领新证的,派出所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5、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的三个月内发给证件;制快证的,根据公安部通知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超过期限的,不能按加快证件收费。

6、居民身份证是由哪个机关签发的

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是县区公安机关。

7、居民身份证收费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发[1995]873号文件规定,从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制发具有防伪性能的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人员每证交工本费10元,丢失补领人员每证交工本费20元,快速居民身份证根据(94)鲁综财字第63号文件规定每证收费50元。

8、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和两张近期黑白正面免冠标准照片(大头像),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打印居民身份证底卡送县区公安机关审查后,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办理。

9、加快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申办快证需持单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及三张近期黑白正面免冠标准照片(大头像)、派出所开具的《办理快证申领表》和底卡到所在县区户政科盖章,由县区公安局、分局户政科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办理,五个工作日内取证。

10、临时身份证是由哪个机关签发的

临时身份证的签发机关是县区公安机关。

11、临时身份证能否证明公民身份

《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12、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是否需要交费

根据鲁公治[1996]18号文件规定,公民申领或者申报换领临时身份证,应当交纳证件工本费8元。

13、什么人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4、哪些人员不领取居民身份证

按照规定,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依照法律正在服刑的犯人、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和被羁押的人犯,不发给居民身份证。

15、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不申领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除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外,均应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应遵照法律,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6、居民身份证有什么作用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目前唯一的法定个人身份证件,其作用是: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17、未发居民身份证人员如何证明身份

法律规定不发给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办理涉及个人权益的事务时,16周岁以下的,可以使用户口薄、暂住证或者学生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官兵、文职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可以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明,以证明身份。

18、居民身份证的使用范围有哪些内容

居民身份证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 选民登记;

二、 户口登记;

三、 兵役登记;

四、 婚姻登记;

五、 入学、就业;

六、 办理公证事务;

七、 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 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 参与诉讼活动;

十、 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 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 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 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 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 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 寄卖物品;

十八、 办理其他事务。
19、公民是否可以缓领居民身份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但因身体有严重残疾、年老体衰或者居住在偏远地区,社会交往很少的公民,如果本人申请缓领,公安机关可以允许其缓领居民身份证。本人坚决要求申领的,则应按规定发给居民身份证。

20、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领新证

公民在下列几种情况下需要换领新证:

一、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三、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四、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此外,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如果本人需要,或者当地公安机关有规定,则可以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