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 上市表现:关于交通法规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4:52:32
甲方为车辆所有人,乙方为车辆司机,甲方聘用乙方来为其开车打工,某天乙方开车撞伤了人,请问撞人的责任该有谁来负责?医药费等费用又由谁来承担?
一朋友的急问题,请大家知道的帮忙,能拿出具体法规最好!
具体情况:
一家营运型的面包车公司,我将他们的车租来,再把车租给驾驶员,他向我们交一定的租金,然后他把人撞了,并且有点严重,我们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签书面合同;我和他各自应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并在伤员在院治疗期间我和他应怎么样承担垫付款,现在是驾驶员说他没有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任何情况都是由驾驶员负责人
医药费有汽车保险公司付

撞人责任应该有车主负责.处于道德约束赔款方面应有驾驶员和车主共同承担.驾驶员用拿出70%以上的医药费

责任是甲的,车辆所有人就是法人,要承当所有责任。乙是你聘请的司机,也属于你所要负责的对象!

这起事故,甲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获得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