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一日事件:请问什么是质证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9:40:25
法律相关的问题。

质证
(一) 质证的概念 (26)
所谓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二) 质证的主体 (21)
质证的主体,是指在质证过程对证据予以说明、质辩的主体。质证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法院是证据认定的主体,不是质证的主体。

(三) 质证的客体 (21)
质证的客体,是指质证主体质证行为的对象。质证客体是证据。其客体范围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证据,包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根据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四) 质证的程序 (24)
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