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fun视频黑屏:迟到2小时扣我当月20%工资?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10:18:28
某天.我没能按时赶到公司上班,故请假,但经理未准,但后来我又马上回到公司,迟到了2小时,于是公司按旷工处理,扣了我当月工资的20%,还给我拿出什么公司规定,上面明文规定旷工扣当月薪水的20%,于是我被扣掉近500块,请问,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处理?迟到和旷工的界定是什么呢?

你单位规定的这种迟到罚款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单位制定的考勤规定是单位的一项制度,但这种规定是单位单方面制定的,属于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劳动报酬。”你单位规定迟到20分钟扣20%,其比例远远高于上述工时与报酬比例,没有体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和一致性。据此,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服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不合法
你虽然已经履行了请假事宜,但是说批或者不批确实是由经理来决定的,并且请假一般都是应该提前的,不能是因为来不及到公司,所以请假,这样是不正确也不符合公司制度的。
但是,迟到和请假与旷工毕竟是有区别的,迟到和请假都要扣全勤的,这个没什么可说的,有的公司有允许迟到的时间和次数限制的,但是你这样的绝对不应该算旷工,因为你已经到了公司,只是迟到了2个小时,那你看看公司的合同上吧,应该是写明的多少时间不到是算旷工的。
不过钱肯定是要扣一部分,但是500肯定是不要的,而且你公司工资还挺高的,呵呵,2500,不错了,我现在才1200:)

当然不合法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劳动报酬。”

尽管不合法,但是我们也很无奈,现在的法律还不是很全面,对劳资双方的权衡,已经不合时宜。

这是霸王合同,你可以去告他。

不过即使你赢了官司,也会输了工作,他会不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