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妮中国演唱会2017: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些什么内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5:40:54
我今年准备下手了,几年的血和汗啊,一辈子的大事,所以请教各位有过经验的朋友,我会把我的积分全部用来谢谢你们的!

一、确认开发商是否有合法手续
1、核实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保证五证俱全:
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
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房地局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关键。仔细看清《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每个栏目和内容是否确实无误:
a、看售房单位这个栏目时,主要是摸清现在接触的售楼机构是否是合法的销售主体。一般售楼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开发商自身的一个下属部门;另一类是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代表,如果是后者最好能提供开发商的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身份。
b、看项目名称这个栏目时,也挺麻烦,因为一个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会有很多名字,购房者有必要搞清楚几个名词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c、用途这个栏目实际决定了物业类型,从开发商角度看,决定了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哪类物业交、土地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角度看,直接影响了将来物业的收费标准的允许范围。
d、销售范围是最核心的问题,一个项目的《销售(预售)许可证》既可以按楼座发,也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按楼层发。同一项目的不同楼座办证虽有先后之别,但万一买的楼座用的是邻居的《许可证》,至少有两三天你心里有点不踏实吧?
此外,发证机关及其公章必需清楚,必需是有权机构。而且《许可证》本身的年限也是个需要留心的地方。
二、签订认购书前认真阅读《签约须知》
可在认购书中约定协议生效条件,如“只有在买卖双方就所有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时,本认购书方始生效”。
三、签订买卖契约(购房合同),每一条逐句审查。这里提醒几点:
1、购房合同中“出卖人”一栏一般应填某某公司,必须是房屋现在的所有者,也就是盖楼的公司,绝不能是代理商或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如:销售处等)。公司名称一字不差,与其他证书上必须是一致的。注册号、地址、法人也要一致。
2、“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司内部的一个机构,也可以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也可以是代理商或其他法人。但不能是代理这笔交易的律师。不管委托代理人所填是谁,都要检查委托书。
如果委托代理人不是某某公司(出卖人)下属的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代理商时,就要填写委托代理机构。这时应检查其营业执照,与所填各项要一对致。
很多楼盘盖楼者和售楼者不是一家,这时售楼者就是委托代理机构,和此类机构打交道,就应比直接和开发商打交道多加一点小心。
3、购房合同盖章应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能使用下属部门的业务专用章或便章。
四、还要补充一些购房合同文本中未提及的问题,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最好将开发商的相关宣传材料或承诺材料中所做出的许多诱人的承诺,如房屋使用率、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及建成时间、附带赠送、产权证发放时间等,作为《补充协议》的附件加以确认,不符合以上承诺中的要求时,追究违约责任。
五、应拒绝推卸责任的条款。
六、交付定金或房款时开发商都应开正式发票。
先写这些,供你参考。

如果你依照上面的来作的话,恐怕你买不到房子。理论和现实是有区别的,在当前,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房产的价格处于上涨趋势,则一定要早下手的强。当然购买期房是有风险的,所以一定要选择比较有实力的开发商所开发的房产,第二就是要注意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第三如果对合同条款不是很在行的话,可以请教这方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