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炉:我朋友的小孩在学校受伤能否让学校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2 13:25:41
我朋友的小孩,今天17岁,在学校上学下课时从楼梯上跌下来,骨头断裂,找学校论理,学校不予曾认责任,请哪位朋友给指导一下,我们国家目前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谢谢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学校作为负有法定安全义务的单位,应当负有保障安全的义务。对小孩的受伤,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义务。鉴于个人隐私,你可以用QQ或者MSN和我联系。QQ:8661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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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赔偿,因为小孩是在学校摔的,学校有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规定的。学校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有没有过错。

对哈。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规定的。学校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有没有过错。

应该赔偿,因为小孩是在学校摔的,学校有责任

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规定的。学校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有没有过错。学生上学的地点在学校,发生事故的地点也在学校,而且是在上学的时间中下课时从楼梯上跌下来,骨头断裂。学校是这段时间学生的监护人,应作为法人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