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竹剑动作:夫妻双方婚姻期间,女方致残,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否不分财产给男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6:19:03
男女双方在婚后,女方因公大脑受伤5年,现女方在家治疗,每月单位付给女方一定的医疗费用。男方提出离婚,且想分割女方的房产(注:房子是女方在婚后,单位分予的福利住房)和要求女方付出小孩的赡养费。
问:有什么办法女方不用分给男方任何财产?

从道义上说,这个男人不应该这么做,因为二人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毕竟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如果他真是要这么做的话,希望你一定好好看一下《婚姻法》,对相关的部分进行研究,把自己应该得到的部分坚决拿回来,不要客气,反正也都这样对你啦,你说对吗。再就是:1、法院对谁先提出离婚有说法,请找相关的人咨询一下。2、女方属无过错离婚,因为身体残疾这也不是个人故意造成。3、《婚姻法》是保护女性和孩子的,这一切法律也都会给予考虑的。4、加之孩子是要有人来抚养的,男人提出离婚就要付出抚养费用。就这样有事接qq14868477 再议如何。

一个家庭的财产是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包括未成年的子女。所以,离婚时要进行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去掉子女应得的那一份,夫妻两人平分。再实际操作中,法庭可对过错方实行惩罚(少分),对生活自理困难的或丧失劳动力的给予一定照顾。但,不能一点也不分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