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港集装箱公共查询:如何看待律师在辩护中的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19:11:22

刑事诉讼中为什么需要律师辩护,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似乎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还会有不少民众认为刑事诉讼中有没有律师参与辩护,是一个无关痛痒的问题,甚至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即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也未特别规定,必须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仅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仅是“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至于最终是否申请、申请是否予以批准,则在两可之间。
  然而,律师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例如: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律师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权衡利弊,“诊断”出矛盾的要害,使你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还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在打官司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例如:
  律师能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为打官司作充分的准备;
  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可以全面了解案情;
  律师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使法官从辩护中了解到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意见;
  律师能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能抓住重点。

  有一个问题,在这里必须说明一下,不少人认为,在法庭上,律师是一种摆设,最后还是法官说了算。这种想法有一定的片面性。主要是这些人没有正确认识律师的作用,按照以前“纠问式”的审理模式,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并不明显。法院审判改革为“辩论式”庭审模式以后,每一个证据都要在法庭上质证,每一个事实都要在法庭上核实,大大地减少了法官的主观性。应当说,一个优秀的律师,如果案情分析透彻,熟悉相关的法律,能抓住要害,法官也是不敢随意下判的。
  另一种不正确的认识是,只要有理,请不请律师都行,其实也不然。

  打官司是一种非常专业的工作,程序性很强,每一场官司涉及大量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一个人都能够对这全部的法规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是不可能的。只有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律师才能摸清其中的环节,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权利。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每一起官司的当事人都要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每一起官司都围绕着举证与质证、反证而展开。尤其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民事官司的原则。证据显得更为举足轻重。

  再则,我国司法审判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事实”又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分。客观事实是事情本来的真实面貌,而法律事实则是指我们收集到的有关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但两者不可能是不一致的。客观事实只是一个期望目标。打官司既讲事实,更重证据,只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才能使法律事实接近客观事实。换句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3条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从法律上充分肯定了以法律事实定案的原则。

  由于方法不当,程序不对,当事人自己往往难以把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再者,因为法律文件非常多,而且越来越细化,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外行根本无法知晓,也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法律。如果由一个外行去处理这些专业性很强的事务,很有可能有理而输官司。

  不管是购物,还是请律师,该花钱的时候要舍得。一个很难解决的法律问题,由律师去办,就显得快捷而简单。有时候,你可能会觉得花费这么多的钱值吗?应当肯定,值。因为这里面包含着知识的价值,包含着一个律师多年的积累,甚至一生的积累。我们经常发现,遇到麻烦事,很多人总喜欢自己去解决,结果费力费时还不说,最后还得碰一鼻子灰。因为,办理每一件法律事务都有一个纯粹程序的过程中,有时一个简单的过程,你必须折腾几个来回。而律师足够的经验,如果花上这样一点钱,让律师去做,他会选择最简捷的方法。不仅如此,在这些麻烦中,律师清楚你享有哪些权利,以及维护这些权利的方法。

  所以说,遇上了官司,不要图省钱,或者图省事,请个律师代你打官司,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然,认输就是你了。

  从别出借鉴的

不是完全没用,只能说是用处不大,尤其是在刑事和行政的案子中。在民事诉讼中,律师的作用大概也只有30%左右。真是悲哀哦,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法官一个人在断案,所谓的合议庭也基本是名存实亡,法官的素质又非常的底,有些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来判的。
所以不要对律师这个职业报太多幻想,仅仅是一个职业罢了,想维护正义?难
2006.3.16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