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越狱修改微信铃声:增值税的概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23:44:29
如果一件商品 成本100(包括原材料,加工费,人工,损耗),卖150块(含税价),那要缴8.5块么?自己赚了41.5?

我国增值税是采取从销售总额的应纳税款中扣除外购项目已纳税款的税款抵扣法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你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首先销售时的销项税,应将含税价还原为不含税价:假设税率为17%则
150/1.17=128.21元,再乘以税率求得销项税额
128.21*17%=21.79元。
如果原材料在采购过程中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运输费用取得了全国统一的运费发票,则可将相应的增值税在当期做抵扣,比如材料采购增值税为2元,运费发票金额为10元,则运费进项为10*7%=0.7元(运费增值税率为7%),那么你这件商品共应纳增值税为21.79-2-0.7=19.09元。
如果你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则进项税不能抵扣,按简易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工业为6%,则不含税销售额150/(1+6%)=141.51元
应纳增值税为141.51*6%=8.49元。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关于增值额的问题
有两点需要掌握:其一,什么是增值额,首先要弄清楚增值税,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标志是客税对象不同,增值税的客税对象为增值额。因此有必要清楚什么是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创新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社会产品的价值是由三方面构成的,一是转移价值C,二是劳动者的报酬V,三是纯收入M。劳动者利用机器设备对原材料进行加工而新创造的价值V和M是新增价值部分,增值税从理论上讲就是以V和M作为征税对象。客观题主要把握C、V、M中V+M是我们所说的增值额,从经济指标上来看,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二)增值税一般不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增值税就是不一致的情况,也就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而计税依据是销售收入。
二、增值税的类型(注意选择题)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首先作为多选题,应该把把握住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也就是固定资产可否扣,是部分扣、全部扣还是不得扣除,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方式,在这三种里我们国家主要用两种,绝大部分地区用生产型增值税,在东北地区试行消费型增值税。
(一)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旧额之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作为多选题,会出现生产型增值税大体相当于下列哪些指标:净产值、国民收入还是国民生产总值等这样的考点。
(二) 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当劳动者操纵机器对产品进行加工的时候,真正能够计到产品价值中的不是固定资产当初的投资额,而是当期的转移价值,这种转移价值会计上称作折旧,把这种折旧作为成本的时候称作折旧费,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当期转移价值是可以扣除的,而不是固定资产的投产额,这就和生产型增值税区分开了,收入型增值税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包括当期工资、利息、祖金和利润,从经济指标上来看,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和生产型增值税是不同的,生产型增值税的基数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我们国家目前不是采用这种办法。
(三)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实际在社会产品价值中C+V+M相当于把C这部分转移价值全部扣除了。国为C这部分转移价值包括了生产资料,也包括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作为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这样我们要清楚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值税有哪几种类型,是按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划分的。要把握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二是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在特点上是什么,相当于净产值和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还是仅限于消费资料的价值。这是多选题中应掌握的。
三、增值税的性质及其原理
1.增值税是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不能扣除任何费用。
2.增值税是价外税,具有转嫁性。转嫁性是国家对某一种货物增加其税负时,生产者可以通过提高价格、降低成本,或两种手段都采用来消化吸收掉这部分增加的税负。大部分流转税都具有转嫁性的特点,但通常所得税不具转稼性的特点。
3.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制,也就是说对本环节征税的时候可以扣除以前环节的纳过的税,这样的目的就是间接计算出对增值额的征税,也避免了对社会产品价值中C+ V+M中的C的重复征税。对比例税率,而不能采取累进税率。
四、增值税与其流转税的配(了解)
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掌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直接计算法是直接加计增值因素作为计税依据,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等都属于增值因素,要加上这些增值因素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实际应用可能性很小,我们国家没有采用,而是用间接计算法,即销项税额减进项税的办法,简便易行,计算准确,税率单一,多数国家都用间接计算法。
六、增值税的特点和优点(掌握)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增值税的特点主要具备不重复征税,所说重复征税也就是对转移价值C有没有重复征税,因为如果不是增值税,而是我国原来产品税对产品销售价值整体增税,如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加工自行车,对自行车整个征税而不允许减除购进的零部件的税金,这就相当于对自行车整体征税的时候对零部件重复征税,而增值税把这种重复征税剔除了,因些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货物在流转环节有增值就征税没增值就不征,扣除前一环节已征税款,从而避免对转移价值C的重复征税,这种多环节多次征不会使增值税的税负增加。
3.税基广阔,所有货物都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劳务活动中现在是加工、修理修配活动计入征税范围。
(二)增值税的优点(作为多选掌握)
1. 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解决同一种货物由全能厂生产和专业生产的税负不平衡的问题,鼓励了企业向专业化协作化的发展。
2. 有利于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增值税退税时可以把前一环节的税退干净,因为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抵扣制,货物出口后整体税负为零。
3. 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增值税是流转型税收,只和收入挂钩不和成本、利润挂钩,有收入就征税,所以具有稳定生和及时性。
4. 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销售方的销向税额是购进方的进项税额,假如销售方开的是100张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金额是1000万,购进方如是110张发票,金额是1200万元,显然不吻合,说明有虚开发票和多抵扣税款的可能性,在征管是便于查找偷漏税的发生。
七、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了解)
由原来行业税的试点,试行直接税和间接税开始,到94年正式确立,但之后又做了相应调整,我国近期调整主要试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东北地区试行消费型增值税。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也包括三资企业和从事进出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即凡涉及流转税的单位和个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重点掌握)
(一)小办纳税人的认定
根据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成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 80万元(含)以下的。
3.自1998年7 月1 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
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生产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准确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有机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现在的政策中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1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以上方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2004年8月1日国家颁布了小型商贸企业的管理规定,这是从税法上规定的。而在此之前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来管理的,达票以后正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企业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号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具体内容由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目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即税务机关审核达标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应继续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3.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商贸企业结束辅导期转为正式一股纳税人后,原则上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并且足额缴纳了税款的,经审核批准,可开具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专用发票。
对于只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下专用发票的小型商贸企业,如有大宗货物交易,可凭国家公证部门公证自货物交易合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适量开具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专用发票,以满足交易的需要。
第三节 增值税征税范围(重点掌握)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和修理修以外的劳务服务征营业税。
(一) 销售货物。这里的“货物”是指除去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个人的拥有的物资属于个人财产,而企业为生产销售储备的物资属于资产,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个人的物品不征增值税,如个人经营行为则应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而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转让过程中应交纳营业税。
(二) 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业务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如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则视为自制行为。“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汽车修理厂外购汽车散件组装成汽车则不属于修理修配业务,是制造业务。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1.销售与视同销售的区别:销售在会计上应根据准则要求具备四个件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风险报酬是否转移给购买者;与物资相关的管理权是否已不存在,是否有经济利益的流入等。视同销售指从税法角度看应作为销售的行为,视同销售并没有确定在企业的会计帐簿上,而是在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申报表上。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2.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与经营的区别:经销是经销商买断了货物的所有权的销售,风险和报酬都集于经销商一身;代销通常指厂家将商品交付代销商,双方签定了代销协议,代销商按厂家的要求价格销售商品,代理、供销商的报酬为代销手续费,也就是作为代销商参与了货物的流转,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流转活动,所以其代销的货物应纳入增值税范围。同时代销商又为厂家提供了劳务取得的报酬,即代销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
3.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的区别:视同销售是税收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商品价值已经实现,由转移价值C已经转变成具有社会价值的商品,有新增价值V和M在内了,所以作为视同销售处理,也就是一般而言,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已增过值,由原材料变成产成品、库存商品,应视同销售来纳税,所以作为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如不再为增值税项目服务了则应作为视同销售来处理。而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外购的货物不再为增值税项目服务了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关键的点在于外购,外购的原材料用于职工福利或在建工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如电视机生产厂家将自产的电视机奖励给职工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但如果商业企业外购100台电视,将其中5台奖励给职工,则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一)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有三个要点问题:一、作为货物销售的一方即厂家何时确认销售的实现,是以收到代销商的代销清单后作为销售实现。也就是作为厂家(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如果委托方在没有收到代销清单的前提下提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专用发票票面的金额、数量开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此时代销清单不起作用。三、不能从销售额中坐支手续费、奖金、销售提成等,比如服装厂委托代销商代销服装,每件117元,销售一件支付代销商5元的手续费,代销商要返还给委托方(服装厂)112元,如果服装厂以112元作为计算增值税的依据是错误的,少交了增值税,应该以117元为销售额,5元作为手续费为正确的。
(二) 销售代销货物;作为代销商销售代销货物应按委托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这样代销商即参与了货物的流转,又提供了代销劳务,如果代销商按厂家的价格来销售117元每件,销售完给委托方(服装厂)开具代销清单,服装厂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代理商的进项税金17元,其向消费者收取的销项税额也是17元,理论上讲如果销项和进项属同一会计期间的应纳税额为零。5元的手续费应计入代销商的代销收入帐户,按5%计缴服务业的营业税。因此销售代销货物要注意计缴增值税,其代销劳务报酬要缴纳营业税。
(三) 只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如果两个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增值税是属于地征收,此时税源容易控制,所以在实际销售时确认销售的实现,如果跨县市则税源不易控制,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属于跨县市销售的,应在移送当天计算纳税,由于都是同一核算单位的不同分支机构,所以移送到另一个县市销售其价格不变应纳税额为零,但纳税环节提前了,是在货物移送的环节纳税,而不是在实际销售环节。例:北京总机构将货物移送至河北分支机构用于销售的,应在北京移送的当天计算纳税。
(四)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此处的非应税项目指纳营业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如:将本厂库存8万元的货物用于本厂在建工程,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10万元,则应按10万*17%=1.7万作为销项税。会计处理应为:借:在建工程 8万
贷:库存商品 8万
借: 在建工程 1.7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万
(五)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或其他投资)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但法规上加了“购买”,这是一种特殊情况,如:购入货物117万,用于对外投资。购入时,
借:购入商品 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万
贷:银行存款 117万
对外投资时,如果协议价格和购入价格一致。
借:长期投资 117万
贷:外购商品 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万
(六)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七)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因为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最终的消费者,故不能抵扣进项税。
(八)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捐给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老年服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可以全额扣除,捐给绿化委员会按3%扣除,捐给图书馆、文艺团体可以按10%扣除,这里要结合所得税掌握。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时,既涉及增值税也涉及所得税。如上例:企业用库存商品8万用于非应税项目,同类产品的市价格为10万,销项税额为1.7万。但在税法上看,视同销售。其利润10万-8万=2万要交所得税,所以所得税的申报表的主表的第一栏应填列视同10万的视同销售收入,在所得税的成本栏里成本8万,所以既涉及消费税又涉及所得税。
三、对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处理:(了解)
1、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为混合销售行为。商业企业销售货物收取运费,建筑业的包工包料。
2、如果两种密不可分,货物和劳务即为混合销售行为,否则为兼营行为。
3、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货物为主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以劳务为主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P71。(了解几项特珠销售行为)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4、其他属于按增值税征税的货物。
(一)货物期货,(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征增值税,非货物期货征收营业税。
(二)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三)典当业的死当物品的销售,征收增值税。抵押时交营业税,销售时才交增值税。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交纳增值税。居民寄售的旧的消费物品,委托商行应交纳增值税。
(四)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
(五)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
(六)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七)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值税。
(八)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五、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
(一)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这是指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部批准后按金融保险业5%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二)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三)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征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如将母片制成商品再出售则涉及增值税。
(四)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五)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a) 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七)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第四节 税率
1. 掌握有几种增值税税率。
2. 注意法定税率
3. 税率需要记忆
一.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是按照货物的整体税负设计的,用应税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即是该货物在这一环节所负担的全部增值税税额。
公式: 增值税税率=(货物在本环节的应纳税额+以前环节的已纳税额)÷货物在本环节的销售额×100%
二.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以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多选)
从世界各国设置增值税税率的情况看,一般有一下几种类型:基本税率、低税率、高税率、零税率。
我国运用的是:基本税率、低税率和出口货物的零税率。(注意多选)
三.我国增值税税率。
1.我国设置了17%的基本税率。17%的税率是法定税率。
2.还设置了13%的低税率。
3.出口货物实施零税率。
一般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于17%的税率
低税率的货物主要使用于一下几个方面:
(1)粮食、食用植物油(初级加工产品)
(2)自来水、暖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现在适用6%的征收率)
(3)图书、报纸、杂志(具有全国统一刊号或国际统一书号)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机中零部件为17%的税率)
注意:增值税的计算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等于应纳税额;而并不是17%减13%的问题。
误解:农机的整机为13%的税率,零部件为17%的税率,那么多抵扣了4%的税款,作4%的进项税转出。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4.两档征收率。
(1)6%。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纳6%的增值税;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的沙、土、石料,自己开采的沙、土、石料或其他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等,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墙体材料,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等生产的生物制品,销售自来水,都是6%的征收率。(注意多选题)
(2)4%。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寄售商店、典当行;拍卖公司,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税率征收。
注意:其中,拍卖公司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属于代理业务;但拍卖公司拍卖物品,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是应该交增值税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使用到征收率。
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应按照4%的征收率再减半征收。
四.使用13%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了解)
主要区分初级产品和深加工产品。
例如:以粮食为原料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各种熟食,不属于农产品的征收范围,应该属于加工产品,适用17%的税率。

第五节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可以分为:
1.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2.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3. 特殊行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取决于销售额和税率,税法所说的销售额要比会计上的范围大,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而价外费用在会计上通常是不计入销售收入账户的。
进项税额比会计的范围要小,是一个“法定抵扣”。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1.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加价外费用。全部价款指商品价格所标定的不能扣除任何费用(销售回扣、奖金、手续费)的价格;所谓价外费用,税法用的是列举法,见教材80页。
具体包括:(1)手续费,此处的手续费不是指前述代销的手续费,通常是指一些提货或巧立名目的一些手续费。(2)补贴、基金。如果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给的补贴或收取的基金不纳税;地方政府给的补贴或收取的基金是应该计算纳税的。(3)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的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储备费(战略性储备物资)、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注意:价外费用为含税的,需要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来征税。
2.不并入销售额征税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不计入销售额征税的在教材80页,主要有3个方面:
(1)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的规定,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加工货物,于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此时,纳税人仅仅为购货人代办运输,并未从中收取额外费用,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对销售方的纳税人来讲,既不涉及销项税额也不涉及进项税金。
如果两个条件并不同时具备,作为甲企业销售货物给乙企业,甲垫付了100元的运费。运输发票的发票抬头开的是甲企业,这种情况下,根据增值税的规定,作为销售方的甲企业,持有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可以抵扣运费的7%。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 借:应收账款93 贷:银行存款 100 。如果本月收回代垫的运费100元,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85 (100÷1.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
如果本月没有收回的话,只抵扣7元的进项。下月收回时,销项15元,就没有进项可以抵扣了。
注:
(1)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在管理费用中核销。
(2)收回100元时,应交15元的销项税额。那么购货方在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会出现多抵扣的情况,购货方多抵扣的,就是销售方多交的。另外,运输发票是不可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征收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不需要有专用发票,没票也可以

看税所给你们单位定税定了多少点啦,打个比方,一般纳税人吧,17点。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1.17=128.21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8.21*0.17=21.80

错,应缴21.79,净利润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