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真2魔兽战场:请问我所签订的这份聘用合同这么多的违约金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8:30:49
我是06年应届毕业生,年前与一家江苏的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但是没有签三方协议。聘用合同上面写了5年的服务期,若未满服务期而我要单方面提出离职的话要缴付6万元的违约金。请问这么多的违约金合法么?
我本来也没想违约的,可是过年之后考上了国家公务员了,所以想问问各位达人我该怎么办?违约金这么多我付不起啊···
另外,我们公司没有试用期,我还没有正式上班,但是已经算是正式员工了。
还有就是,听说江苏省规定只要提前1个月向单位递交离职文书的话可以不交违约金的,有这种说法么?

我不知道,但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劳动合同双方应该都有解约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但是,规定了这么高的违约金,使打工一方想单方解约实际上变得不可能了,这违反劳动法的基本精神与目的,更违反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应该是无效的,但是,你如果真想解约的话,你要先问问律师意见,毕竟是6万块呀....不小的数目呀....

你去查一司法网站吧!

好象考上公务员的话那些单位必须放人的,违约金是无效的了

一、你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只在你和单位间建立了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你是尚未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则按目前相关劳动规定,你暂时无法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只能是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只要自愿,一般可自由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二、劳动者对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违约,应向单位支付的违约金上限问题:
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厦门市劳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每少履行1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劳动者2个月工资的违约金;提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支付违约金计算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止,但支付对方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相当于劳动者20个月的工资”。而目前江苏省并未规定违约金上限。

三、鉴于上述,因你目前与单位建立的仅仅是劳务关系,因此双方约定的6万元违约金在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若你认为过高,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手段请求法院等部门予以降低)。退一步说,即使你和单位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因目前江苏省并未对劳动者违约后应向单位支付的违约金上限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你和单位之间约定的6万元违约金依然有效。

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解除,